辽宁丹东确定今年为海洋管理能力建设年

来源:辽 丹   发布时间:2015-05-21 04:01:29 

为全面提升海洋管理能力,辽宁省丹东市经研究确定,2007年为该市提升海洋管理能力建设年。2007年,丹东将根据建设需要,积极采取措施,力争在海洋管理工作方式上有新转变。

在海域使用管理方面,要建立科学的海域使用金征缴机制,规范海域使用审批程序,处理好与用海者的关系,提高服务能力,做到海域审批工作程序无差错,用海者满意率达到95%以上;2007年,海域使用金征收率要达到95%以上,确权比率要达到45%;完成海域使用动态监测监视中心建设的前期工作;配合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完成“908”项目工作任务;结合“海盾”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海域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用海和损害海洋环境行为。

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要高质量完成国家、省下达的排污口、赤潮、养殖区监控监测任务,继续抓好陆源入海排污口监测、鸭绿江口海域生态监测、赤潮监控区和近海养殖区监测工作;争取国家、省、市的支持,加强丹东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站等监测机构的实验室升级改造以及仪器设备配备、人员业务素质培训等工作,使之初步具备承担各种海洋监测检验、海洋污染损害评估、海洋工程验收的基本能力,为机构及人员的资质认证打基础;做好《丹东市风暴潮、海啸、海冰灾害应急预案》《丹东市赤潮灾害应急预案》贯彻实施,努力减少海洋灾害损失;成立海洋灾害监视监测工作技术小组,配备齐全相应的仪器设备,开展海洋灾害监视监测工作;拓展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领域,将直接污染或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企业、渔船码头纳入管理范围,实现海洋工程排污费收缴工作零突破。

在海洋执法方面,进一步加强队伍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执法手段进一步加强,海洋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立案结案率达到90%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在能力建设方面,在加强中国海监丹东市支队、东港市大队、丹东市环境监测站等机构建设的同时,重点提高海域使用动态监测中心的监测能力;增设动态海域管理监督人员,搞好专业培训,强化执法工具配置,提高对赤潮、水污染、排污口等监测能力;积极参加国家、省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举办法律、政策等培训班3期以上,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8%以上;举办专业技术培训班3期以上,技术人员培训率100%;实行考试持证上岗制度,通过培训使海洋管理及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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