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阳渔政管理中心站积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

来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5-05-20 23:41:18 

64,省海阳渔政管理中心站接省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不合格样品检测报告后,领导高度重视,按照“立案及时、查处及时、程序合法、严格处理”的原则,迅速启动调查处理程序,组织专门执法人员赶赴海阳市行村镇,对不合格苗种进行了执法检查。

在烟台市、海阳市两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在海阳市行村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执法小组人员对当事人养殖的不合格苗种进行了全面调查,并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对不合格苗种进行了现场销毁,防止了不合格苗种流入市场。经当事人提出,罚款已现场执行完毕。

此次执法,宣传了山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打击了违规企业的用药行为,提高了养殖户的守法意识,规范了辖区内水产品养殖用药行为,确保了我省水产品养殖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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