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网消息 (记者 吴宁宁) 近日,市政府办印发了《宁德市赤潮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规定建立赤潮灾害三级应急工作程序,并将组织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赤潮灾害应急演练。
赤潮灾害应急工作程序分三级
《预案》规定,在宁德市管辖海域发生的赤潮灾害,按照赤潮灾害预警等级标准,建立赤潮灾害三级应急工作程序。
赤潮面积在800平方公里以上,或有毒赤潮灾害面积在300平方公里以上;出现因赤潮毒素导致人身死亡案例,出现以上情形之一,将启动一级应急工作程序。
无毒赤潮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800平方公里以下或有毒赤潮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300公里以下;出现因赤潮毒素导致的人身严重不适案例10个以上,出现以上情形之一,将启动二级应急工作程序。
发生100平方公里以下的赤潮或50平方公里以下的有毒赤潮;因食用受赤潮污染的海产品或接触到赤潮灾害海水,出现身体严重不适的病例报告10个以下,出现以上情形之一,将启动三级应急工作程序。
将组织应急演练应对赤潮
《预案》要求,在渔场、养殖区发生赤潮灾害后,市赤潮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根据赤潮毒素情况,指导当地渔业部门采取禁捕、封闭和转移等措施。赤潮灾害发生地卫生部门应开展鱼贝类食物中毒防治等与赤潮灾害有关的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加强食用海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做好中毒病人的医疗救治。并且选择合适的赤潮灾害消除方法,如化学消除法、高岭土沉降法、围隔栅法、气幕法和回吸法等物理、化学或生物法消除赤潮。
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减灾和防灾措施减轻赤潮危害,如指导养殖户采取迁移、沉放养殖网箱,采用清洁饲养或臭氧处理快速清除经济贝类体内赤潮毒素等。及时通报赤潮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和危害,并严格按照赤潮信息发布权限归口对外发布信息。此外,还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赤潮防灾减灾的安全意识。
《预案》同时规定,市赤潮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技术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赤潮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等;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和海洋环境监测、预报机构,应按照预案要求,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赤潮灾害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灾害应急响应能力。
发现赤潮并及时报告将给予奖励
《预案》还规定了奖惩措施,对应急行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发现赤潮并及时报告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应予一定的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赤潮灾害情况或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失误、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毒赤潮灾害发生后,赤潮灾害海域内的渔业生产等相关企事业单位有义务配合应急工作;对偷运、偷卖禁止上市海产品及违反规定的经济活动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关责任人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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