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建立“三查”机制服务沿海开发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23:45:46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不久前,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罗志军在专门听取该省海洋与渔业工作情况汇报后指示:“做好海洋工作,服务沿海开发”。近日,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在认真学习贯彻罗志军省长指示精神的基础上,根据南通是江苏沿海开发三大重要节点城市之一的特殊定位,强化职能,结合实际,创新举措,明确了以建立“三查”工作机制为重点,提升服务沿海开发水平的工作思路。

“三查”工作机制,即指海域使用及动态监管工作巡查制;安全生产及执法保障工作督查制;高效渔业建设工作检查制。该机制要求,通过每季度一次的“三查”工作,深入船头、渔村、企业等进行实地检查、督查、巡查,并通过听取县(市)、区工作汇报,召开主管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重点企业及渔民代表座谈会,与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交流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形成“监督、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更好地服务沿海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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