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港出台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办法

来源: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05-20 23:51:51 

为进一步完善职工福利,保障员工健康水平,增强抵御意外伤害及疾病风险的能力,近日,集团公司制定出台了《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办法》。该《办法》的参保对象为集团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含聘用制)及离退休人员。保费在企业承受能力范围内按照不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提取,从成本中列支。

本《办法》对员工的医疗保险保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员工的经济补助,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害、意外医疗、交通意外和补充住院医疗等补偿部分;二是实现了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职工在对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支付后,补充医疗保险对由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费、慢性病门诊医疗费再进行适当补助。

近几年,集团公司员工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给个人及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医疗救助都是对员工生病住院的医疗费用进行一定比例报销或补贴的,但意外伤害产生的治疗费用不能列入其保险范围内。为全方位提高员工的医疗保障水平,规避意外伤害风险,人力资源部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的原则,就具体保险项目、保额、保费等与保险公司多次商谈后达成一致,最终确定了龙口港员工的医疗保险保障方式。尤其在离退休人员参保问题上,由于该部分人员年龄较大、人数较多、产生医疗费用的几率较高等因素,与保险公司交涉难度较大,经多方努力,保险公司最终同意接纳我港离退休人员入保并达成相对满意的保障项目及额度,进一步减轻了离退休人员的经济负担,为他们安度晚年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办法》自201051日起实施,其具体保障范围、保障内容、告知时限、申请程序、免责条款等内容将在港报今后的《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办法专栏》中予以详细解答;同时,人力资源部将负责整理、印制《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医疗保险保障手册》,并及时发放到每一名员工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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