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惠荣:警钟长鸣 未雨绸缪 保护环境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05-21 00:04:16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57日,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首次发布《2009年东海区海洋环境公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此,本报记者就该公报发布的背景、意义,以及我国东海区目前的环境状况等问题,对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局长张惠荣进行了专访。

记者:据了解,东海分局是首次发布东海区海洋环境公报,请您介绍一下发布本公报的背景情况。

张惠荣:东海区海洋环境公报的发布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和“国家海洋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东海分局作为国家海洋局的派出机构,履行所辖海域有关海洋监督管理的职责。

二是国家海洋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09年度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的通知》将发布《2009年东海区环境公报》作为一项重要要求。

三是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组织实施了2009年度东海区的海洋环境保护与管理、海洋环境监视监测与评价、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等工作,以公报的形式,从海区层面对东海区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向公众公布东海区海洋环境状况。

另外,保护海洋需要每个人的关注和行动,“保护海洋、人人有责”。公众可能有海洋保护的意识,但缺少必要的知识和指导,我们希望通过公报的发布,起到一个海洋环境保护宣传的作用,让公众了解我们东海区的海洋现状是怎样的,有哪些活动和行为可能会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怎样做可以为保护海洋环境尽一份力等等。

记者:我国东海区目前的环境状况如何?存在的主要环境、生态问题是什么?

张惠荣:2009年东海区海洋环境污染形势依然严峻。东海区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为91950平方公里,近岸海域环境污染状况没有得到显著改善,严重污染海域集中在射阳河口、长江口、杭州湾、舟山群岛、乐清湾海域,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局部海域及海岸带栖息地受到损害,生物群落结构不稳定;二是近岸湿地、河口及海湾生态系统均处于亚健康或不健康状态;三是赤潮等灾害频发,全年发现赤潮48次,占全国的70%以上。

记者:一般来说,“污染在海上,来源是陆地”,您认为,目前东海区存在的主要污染源有哪些?

张惠荣:目前东海区的污染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陆源污染、海上污染和大气沉降,其中陆源入海污染是主要来源。

第一个方面,陆源污染主要包括入海河流和入海排污口输入。2009年,东海区监测的河流入海主要污染物总量为1216.7万吨,监测的入海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总量196.9万吨,总计达1413.6万吨。

第二个方面,海上污染主要来自于海洋(涉海)工程排污、海上油气区排污和养殖污染、海洋倾倒等几个方面。同时,不规范的海上开发活动也造成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

此外,来自于大气沉降所带来的污染也对海洋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记者:您提到海洋开发活动存在一些违法违规行为,能否请您具体介绍一下?另外,东海分局作为东海区的海洋主管部门,在这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张惠荣:随着东海区沿岸经济的高速发展,东海区海域海洋(涉海)建设工程、围填海工程、海洋倾倒等开发活动加剧。东海分局对东海区的各类开发活动进一步加大了监视监管力度。

2009年,共发现未编制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核准、不符合“三同时”要求、未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45起,39项工程存在无证倾倒、不到位倾倒等违法违规倾倒行为。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主要违法违规现象包括:含油污水直接排放、环保设施未验收就投入运营、化整为零围填海、未围先填海、不到位倾倒等。这些导致了部分海洋(涉海)工程邻近海域水环境质量下降、生态环境变差、滨海天然湿地面积不断萎缩,局部海域生态功能受损、生物多样性下降严重。

针对监视中发现的问题,东海区在2009年的工作中不断强化监视检测频率和手段,加大宣传和处置力度,对违法违规的工程及时立案处理,对问题较严重的工程和区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如“碧海2009”“宁波地区工程建设渣土倾倒”“东海区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等专项行动,均取得明显效果。

记者:东海分局作为海区海洋主管部门,如何协调海洋开发与海洋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张惠荣:协调经济发展与海洋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是东海分局工作的重点与难点之一。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考虑来做好这项工作:一是完善分局与地方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监督管理行政协调机制,做到海区、地方海洋行政管理区域一盘棋,实施分区分级负责制;二是完善各项海洋法律、法规,从海区、地方两个层面完善并加强海洋环境监视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和海洋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做到及时发现海洋环境问题,及时开展过程监视,及时立案处理;三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更新、完善各地方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从政策法规层面指导海洋的开发。

以倾倒区的管理工作方面为例,为满足区域经济发展需要,一方面,我局编制 “东海区海洋倾倒区规划”,组织开展了海洋倾倒区选划;另一方面,为了减少倾倒活动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我局采取多种手段对倾倒活动开展监视监管。目前,除了常规的倾倒监视和执法监察外,我局还研制了 “东海区海洋倾倒实时动态监管系统”,可实现对倾倒活动的全程监管。

记者:东海分局作为东海区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管理的主管部门,将如何采取措施做好海洋油气平台的监管工作?

张惠荣:多年来,我国东海区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防治工作总体是好的,成效是明显的。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的环境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监管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未曾发生过大面积溢油事故或油气管道外泄事件,周边海域海洋环境保持良好,但是,吸取美国最近发生的近海平台原油外泄、大面积油污染灾难事故的教训,我们必须未雨绸缪、敲响警钟。为做好防范海洋生态灾难风险的工作,我们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在我国东海区从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的企业和相关单位,对环保设施、应急物资等做一次全面检查,消除隐患;二是通过加大海监飞机、海监船舶在油田区、管道保护区的巡查力度,运用远程视频系统加强对平台日常生产作业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控;三是对我国东海区石油平台组织开展登检;四是会同有关部门和企业在东海区组织开展石油平台溢油事故应急演练;五是进一步促进相关制度建设,比如与应对海洋油污染灾难应急抢险有关的队伍建设、设施建设、物资贮备调用的制度,以及有关生态补偿、损失赔偿等方面的制度建设。

记者:针对前面所谈到的一些东海区海洋环境问题,东海分局将有哪些具体的应对措施?下一步东海区监测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张惠荣: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东海区组织编制了长三角行动计划,地方的规划纲要等规划,组织、协调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分区、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区域污染物质入海总量控制机制。在重点区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示范;制定东海区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开展重金属污染专项监测;加大污染物达标排放的管理力度,以东海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为导向,尝试建立超标排放的海洋生态补偿机制。

2010年东海区的监测工作重点为入海污染源监视监测、海洋倾倒监视监测、海洋(涉海)工程监视监测、海上油气开发区监视监测、滨海电厂温排水监视监测和重金属污染防治示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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