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海洋与渔业局四项举措强化海洋管理工作
寿光市海洋与渔业局为有效规范用海秩序,保护国家物权和用海人权益,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加大海监执法力度,强化海洋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海洋环境保护,实现海洋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强化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减少陆源污染物排海数量,成立柽柳林保护区、芦苇生态湿地保护区、沙蚕种质资源保护区、滨海生态园等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区,进行渔业资源修复,建设 “一水多用”循环经济体系等措施,对海洋资源进行保护性开发和综合利用,提高了海洋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和生态经济综合效益。
二是强化海监执法,创新发展思路,实现用海项目“零” 违规、海洋工程污水“零”排放。以“海盾--2010”、“碧海--2010”执法行动为重点,狠抓用海违法行为防控制度、海洋违法行为举报处理信息登记制度、海监执法“回头看”制度、岸段巡查制度、岸段负责制度、执法巡查台帐制度、体能训练制度等七项制度建设。按照海域实际划分岸段,执法人员采取徒步巡查与车辆巡查相结合,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巡查,包责任、包案件查处。
三是强化海域动态监管,实现海域使用管理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根本转变。在聘请社会海域信息员、海监监督员的基础上,依托在羊口港安置的远程智能夜视一体机、感红外智能高速球摄像机等动态监控系统,对当前经济开发中的重点海域羊口港周围10公里以内的用海情况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动态监控系统的使用为海域使用管理、海上执法监察、海洋环境监测提供快捷和准确的信息;可及时发现、查处海洋开发过程中违法违规用海行为,为发展蓝色经济、科学有序开发海洋,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作用。
四是强化海洋法律法规宣传,实现提高公众海洋法律意识,达到依法用海、科学用海、规范用海的目的。以《海岛法》实施为契机,积极开展集中宣传海洋法律法规活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宣传车、展板宣传、发放宣传材料等措施,扩大海洋管理的宣传面,提高用海群众海洋法律法规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