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涉外渔业管理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

来源:农业部渔业局远洋渔业处   发布时间:2015-05-21 04:20:36 

12月1日,农业部在上海召开全国涉外渔业管理工作会议。全国人大法工委、外交部、公安部、商务部等部委,军队、有关省(市)、县政府主管领导和渔业主管部门的代表共140人参加了会议。农业部副部长牛盾到会做了重要讲话。全国人大法工委、外交部、公安部和商务部有关负责同志也到会做了重要讲话。会议由农业部渔业局副局长、中国渔政指挥中心主任李健华主持,会议认真分析了当前涉外渔业管理面临的形势和存在问题,交流了各地涉外渔业管理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涉外渔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情况,研究了进一步做好涉外渔业管理工作的措施。

牛盾副部长对进一步做好涉外渔业管理工作提出了五项要求:

一是落实分工负责责任制,增强涉外管理综合能力。按照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企业和渔船属地政府负责的原则,实行综合管理。

二是继续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渔民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各地要结合中日、中韩、中越渔业协定的实施和远洋渔业管理等工作,积极开展涉外渔业管理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同时继续加强对渔业企业和渔业船员的监督管理。

三是加大政府引导和扶持力度,推进渔业结构调整和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工作。继续做好报废拆解渔船和转产转业工作,引导渔民开辟新的生产和就业门路。

四是抓好渔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涉外渔业管理水平。各地应积极推进渔业执法队伍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努力解决人员经费和执法经费问题。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人员要转变观念,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跟上国际渔业管理形势的发展和要求,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

五是突出重点,加大涉外渔业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无证生产和未经批准进入他国管辖水域违规作业的渔业活动进行处罚。加强重点海域和远洋渔业项目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制止渔业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

2004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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