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洋环保工作会议召开

明确思路 确立要点 狠抓落实

来源:记者 李 明   发布时间:2015-05-21 04:07:20 

记者李 明报道 3月15日至16日,国家海洋局在山东威海市组织召开了全国2007年度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沿海省市海洋与渔业厅(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国家海洋预报中心、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国家海洋技术中心以及全国沿海地级市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国家海洋局副局长王飞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国家海洋局环境保护司司长李晓明、副司长林山青主持。

会议期间,王飞副局长等领导还对全国10个地级市海洋环境监测示范站颁发了牌匾,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等8家先进集体在大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会议通过了2007年全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对今年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海洋厅局长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以强化海洋应急管理为主体,提升海洋防灾减灾预警能力;以贯彻落实《海洋工程条例》为契机,不断深化海洋环境监测工作;以强化海洋公益服务业务化体系建设为基础,全面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以拓展宏观调控为手段,遏止海洋环境恶化,保护海洋生态。

具体要点是:进一步强化海洋应急管理、全面贯彻实施海洋工程环保条例,继续推进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立法工作,强化观测预报体系能力建设,调整深化海洋环境监测工作,抓紧落实海洋生态保护工作,认真做好海洋标准计量及质量监督管理,继续改进工作作风和人才队伍建设。

王飞副局长在对去年推进海洋环境保护立法和规划、加强海洋环境应急管理、加大海洋环境监测力度、建立完善海洋观测系统业务化机制、加强海洋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开展海洋标准计量管理等七个方面的工作进行总结回顾的基础上,对当前我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基本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以强化应急管理为目标应对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充分提高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以宏观调控为目标推进海洋工程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各单位、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海洋环境管理的制度和程序,将环境和资源约束手段作为海洋经济宏观调控的有效措施。三是以国家规划立法为目标推动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立法进程。今年国务院批准《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后,各地区、各单位要组织好海洋部门规划项目的具体落实工作。同时,沿海地区各级海洋部门也要积极努力,争取将海洋环保方面的规划和立法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四是以强化能力建设为目标完善海洋公益服务体系。国家业务中心要充分发挥在海洋公益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牵头作用,国家海洋局所属各分局、业务中心和沿海省厅(局)要紧密配合,进一步构建完善海洋公益服务体系和网络,做到有组织、有队伍、有体系、有理论、有发展、有创新,强化人才培养和技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技术共享和产品互动。五是以深化评价和信息发布为目标深化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各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要瞄准国际前沿,不断发展监测新技术。同时,要根据各级政府管理要求,调整监测方案,拓展监测内容和领域。

王飞副局长最后指出:今年是海洋环境保护工作重要的一年,各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解放思想,要有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把思想统一到今年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思路上来,要找准位置,加大协调力度。同时要有改革创新的思路,要有新思维、新实践、新发展,把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真正做到实处。

200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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