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3月22日,国家海洋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海盾2010”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在全国沿海地区启动了以查处重大非法围填海行为、预防和遏制盲目围填和突击用海等无序用海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海盾2010”专项执法行动。
据中国海监总队相关人员介绍,今年“海盾2010”专项执法行动将在过去的基础上,适应新的用海形势和特点,坚决打击和遏制非法围填海行为。目前,根据各地的调研结果和沿海区域规划布局,沿海将迎来新一轮围填海高潮。同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海洋局去年11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围填海规划计划管理的通知》,明确对集中连片开发的围填海要实行区域用海管理制度,对围填海审批实施年度计划管理制度。同时要求,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海监队伍加强对围填海项目用海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对围填海项目选址是否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围填海面积是否符合批准的计划指标等进行监管。对此,国家海洋局今年将继续借助“海盾”专项执法行动这一重要平台,对于未经批准或擅自改变用途和范围等违法违规围填海行为严肃查处,依法强制收回非法占用的海域,避免沿海地区用海局面失控。
根据通知,今年在查处对象上有所侧重,对在国家海洋局已经批准的区域用海规划范围以外的非法用海行为及已批准的区域用海规划范围以内的擅自改变用途和范围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同时,为提高案件查处效率,今年中国海监各海区总队将实施指定管辖制度,在本海区内,中国海监海区总队对立案存在争议的围填海案件、立案超过4个月仍未下达处罚决定的围填海案件,可实施指定管辖。另外,为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根据去年国家海洋局下发的717号文件,中国海监海区支队将独立承担“海盾”案件查处任务,以国家海洋局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为了强化“海盾2010”专项执法行动效果,中国海监总队今年将出台信息通报、立案报备、案件会审与审核、督办等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对各地“海盾”行动的督办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