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开展打击非法捕捞鲈鱼苗种资源专项行动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5-21 04:07:32 
2006年4月9日

为保护鲈鱼苗资源,维护海洋生态平衡,市海洋与渔业局3月中旬启动了打击非法捕捞鲈鱼苗种资源的专项行动。
鲈鱼是渤海湾的特产,味道鲜美,是一种生殖性洄游鱼类,是山东省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鲈鱼苗在我市近海沿岸均有分布,雌鱼4龄性成熟,产卵期为9月下旬至11月,仔鱼在海区越冬,翌年春成群进入河口,到4、5月份后再洄游到深海。
国家于1995年开始明令禁止捕捞鲈鱼苗,我市早在1992年就开展了鲈鱼苗管理工作。目前,《渔业法》和《山东省渔业资源保护办法》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捕捞、收购、运输、销售、出口鲈鱼苗种。确因养殖、科研等特殊需要,捕捞鲈鱼苗种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县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省海洋与渔业厅审批。
随着天气转暖,个别渔民在近岸海域利用小型定置网具或人工拉网进行非法捕捞,破坏了鲈鱼苗种资源。市海洋与渔业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偷捕鲈鱼苗种资源的专项行动,重点组织牟平、莱山、芝罘、开发区的渔政执法力量对市区鲈鱼苗偷捕活动进行了集中打击,特别加大了对莱山区孔家滩、开发区夹河口等处鲈鱼苗种较为聚集区域的巡查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30余次,执法人员80余人次,查获违法捕捞案件10余起,没收网具8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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