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海洋系统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在济南召开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5-05-21 04:20:41 



6月29日,全省海洋系统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局最近在合肥召开的全国海洋系统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和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精神,动员部署我省海洋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沿海市海洋与渔业局纪委书记、海域(处)科长、厅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侯英民厅长、王诗成副厅长、王松组长出席会议,侯英民厅长作重要讲话。
侯厅长指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而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要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有关会议的精神,深刻认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一是治理商业贿赂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二是治理商业贿赂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利契机。三是治理商业贿赂事关海洋事业健康持续稳步发展的大局。四是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担负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双重责任。各级海洋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立足全局,着眼本地区、本行业海洋资源开发领域的特点,把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的工作当作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侯厅长强调,按照“两个重点”要求,全省海洋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自查自纠工作要进一步明确以下几点。(一)以海洋资源开发领域为重点,整体推进治理工作。今年4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厅党组印发了《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对厅机关和厅直各单位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做出了具体的部署。其中,对海洋资源开发领域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国家海洋局下发的《全国海洋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意见》,对海洋资源开发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自查自纠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清楚的要求。省厅党组认真学习了这一实施意见,并予以转发。厅机关和厅直各单位,全省各沿海市海洋与渔业局,都要认真学习这一文件,吃透文件精神,按照文件的部署要求,抓好贯彻落实。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前一阶段初步开展专项治理的基础上,把海洋资源开发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自查自纠工作作为治理的重点进一步突出出来。我们要按照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部署,既要整体推进,又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公众关注、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关联度高、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务求取得实效。(二)围绕重要方面和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治理工作。要着重抓好五个方面和五个重点。五个方面:一是在海域使用权出让方面,要从海域使用权行政审批、招标拍卖等环节入手,对不按规定进行审批、低估或漏估海域价值、行贿或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中标或竞得使用权,违反规定测量海域使用面积等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治理;二是在海洋环境评价方面,要以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行政许可事项为切入点,围绕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和核准过程中的环评资质单位认定、环评专家组选派、技术审查及核准结论出具、竣工验收等环节开展检查;三是在重大海洋专项方面,重点针对确定专项立项的参与单位、专项大型仪器设备采购定型、供货商的选择、专项课题分解及招投标、专项完成情况评估验收等问题进行治理;四是在海洋工程方面,重点查找工程项目规划和市场准入、项目招投标、工程发包分包、材料设备采购、质量标准、采取不正当手段通过验收等问题;五是在海洋行政执法方面,要针对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环节,对有关人员因接受贿赂而不按规定程序检查、减少执法频次、该立案不立案及违反规定撤案、调查取证中对违法事实故意漏失或隐瞒、在处罚执行阶段放弃监管职责的行为进行认真查处。五个重点:一是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二是行政审批中索贿受贿的行为;三是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四是监管手段、方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存在的缺陷或不足;五是违反统一市场原则或国家统一规定,擅自设置准入门槛或搞地方保护等。这五个方面和五个重点,涵盖了海洋资源开发领域的各个重要方面和重点环节,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这五个重要方面和重环节,认真地去查找问题,发现问题,查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工作。(三)抓好自查自纠和查办案件,不断深化治理工作。对于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和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是专项治理的两项重点任务。一方面通过自查自纠,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使管理者、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增强依法监管、依法经营的自觉性。一方面,要通过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惩治商业贿赂行为,使少数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惩处,使大多数人受到教育、警示。(四)严格掌握政策界线,稳妥开展治理工作。商业贿赂问题十分复杂,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区分好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正确区分好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既要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又要妥善处理,稳步推进;既要严厉查处和有效遏制商业贿赂,又要促进正当经营、维护广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既不能搞运动,进行人人过关,也不能敷衍应付,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对查找出的的问题,要按照工作和业务范围、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做出处理。要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错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情节虽然严重但能主动说清问题和纠正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
侯厅长要求,要加强领导、强化监督,确保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二要加强政策研究。三要加强督促检查。四要加强信息沟通。五要加强整体合作,确保全省海洋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200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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