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养殖用海经验交流会在烟台召开山东要继续抓好养殖用海执法工作

来源:宋炳义   发布时间:2015-05-21 04:20:42 

根据国家海洋局、中国海监总队的部署,近日,山东省在烟台市召开了全省养殖用海专项执法经验交流会。山东省总队所属各支队,沿海各市海监支队支队长、海监科长,国家级养殖用海执法示范大队大队长及部分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中国海监总队副总队长李航、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王守信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中国海监山东省总队总队长金德举主持。

会上,山东沿海7市海监支队汇报、交流了养殖用海执法工作情况,莱州市、文登市养殖用海执法示范大队介绍了养殖用海执法检查工作经验。从交流的情况来看,2006年全省各级海监机构以县级海监执法示范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海洋执法监察岸段负责制为依托,以提高养殖用海办证率和海域使用金征缴率为目的,采取省总队督查、市支队组织、县大队落实的方式,全方位开展养殖用海执法大检查,养殖用海执法管理取得很大成绩。

会上,李航副总队长对山东省的海监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山东海监工作一直处在全国前列,特别是近几年来,在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执法装备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在全国率先迈入了一个新阶段。养殖用海专项执法是今年中国海监总队在全国沿海推广的一项重点工作,是和“海盾”专项执法行动、海监执法示范工作同等重要的一项工作。抓好养殖用海执法工作对全面推进《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贯彻、落实和海域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另外,李航副总队长还通报了全国案卷评查工作开展情况,并分析了今年海监工作的整体形势。

王守信副厅长在讲话中首先回顾了2006年山东省海监执法工作的情况。他指出,2006年,全省各级海监机构在推进海监执法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在执法制度建设、执法装备配置、“海盾2006”专项执法行动、养殖用海执法检查、已审批用海项目执法检查等9个方面不断创新,使海监执法工作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获得突破,不断迈上新台阶。全省养殖用海专项执法工作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绩,关键是宣传到位,扭转了“祖宗海”的陈旧观念;采取了有效的执法方式——省督察、市组织、县实施,建立了一套科学的管理模式;以海洋执法监察岸段负责制为依托,创新了管理制度;全面掌控养殖用海动态,健全了养殖用海档案;加强了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了违法用海行为。

王守信副厅长还对山东省明年海监执法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明年全省海监工作要“突出三个亮点,打造一个品牌,抓好五个专项,继续做好三项工作”。突出三个亮点,一是海监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二是推行已审批海域使用项目监理员制度,三是抓好海监文化建设;一个品牌即“保护蓝色国土——‘海盾’专项执法行动”;抓好海洋工程执法、养殖用海执法、已审批项目用海执法等五大专项执法;继续做好装备建设、案卷评查、案例分析等三项工作,推动全省海监工作再上新台阶。(宋炳义)

200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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