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召开座谈会隆重纪念《海域法》实施五周年

来源:李庆石   发布时间:2015-05-21 04:20:42 

记者李庆石报道 12月4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实施五周年之际,辽宁省召开了由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发改委、财政厅、交通厅、环保局、法制办等十几个相关厅、局、委、办领导同志参加的座谈会,总结《海域法》颁布实施五年来在该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畅谈《海域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和影响,隆重纪念《海域法》的颁布实施。

会议认为,《海域法》贯彻实施五年来,在辽宁确立了海域有偿使用等制度,改变了长期以来海域使用“无偿、无序、无度”的状态,建立了良好的海域使用规范和秩序,有力地促进了该省海洋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全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五点一线”海洋开发战略的实施。到目前,“蓝色国土”有偿使用的观念已日益深入人心。已累计征收海域使用费5.1亿元,其中省本级收缴海域使用金1.9亿元。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有关负责同志在座谈会上表示,作为辽宁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发扬成绩,克服困难,在切实加强海洋管理,主动服务,积极配合,依法保证沿海经济,特别是“五点一线”用海需求的同时,严把审批质量关,坚决杜绝污染海域项目,以在加快全省海洋开发力度和步伐的同时,保护好海洋环境,促进省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快速发展。

会后,参加会议的领导同志纷纷走上街头,同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工作人员一起,向过往群众发送了数千份印有“海域法颁布实施五周年宣传口号”的宣传单。

12月4日前后,辽宁营口、丹东、盘锦等沿海市,也都采取了主要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召开相关部门和企业参加的座谈会、在街头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来纪念《海域法》颁布实施5周年。葫芦岛市还特别将12月确定为《海域法》宣传月,将组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纪念活动。

200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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