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座谈会

来源:信息宣传中心   发布时间:2015-05-21 04:07:50 

山东省政府召开宣传贯彻《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座谈会 山东省政府召开宣传贯彻《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座谈会 山东

12月29日,省政府召开宣传贯彻《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李明先副主任、省政府办公厅高洪波副主任、农业部渔业局柳正副局长到会并作讲话。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及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省厅侯英民厅长出席会议并通报有关情况。

侯厅长首先通报了条例有关情况,就如何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讲了意见。他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共6章44条,主要包括渔业港口管理、渔业船舶管理和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三个基本方面,从渔业港口的规划、建设、经营,渔业船舶的设计、修造、检验、登记、签证、报废管理,渔业安全生产各方主体的责任、从业人员安全保障措施以及渔业应急救援等方面,做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条例》在健全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渔业船舶修造单位监管、理顺渔业无线电管理体制、建立渔业港口规划和经营许可制度、规范休闲渔业船舶管理、确立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以及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等方面,实现了一系列重大管理制度创新。《条例》涉及面广,专业性、技术性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正确把握《条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立法宗旨,把握《条例》一系列创新制度的具体内容,把握《条例》规定的各项程序要求,深入扎实地抓好落实。他提出,要大力宣传《条例》,为贯彻实施《条例》打好基础。要把这部法规作为厅机关集体学法的重要内容,组织了专题学习。同时,对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进行了部署,确定今年12月份为全省《条例》宣传月,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渔区的重要举措来抓,纳入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内容,切实抓出成效。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积极行动起来,认真组织文字、声像等宣传资料,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开展集中宣传。通过印发宣传册,在渔村、渔港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标语,编写黑板报,制作宣传栏等贴近渔民群众的形式,掀起了一个宣传热潮,为《条例》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近期打算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以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渔业安全生产。(二)以搞好渔业船舶修造单位监管为重点,全面加强渔业船舶管理。(三)以开展渔业无线电管理为重点,全面加强渔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四)以落实渔业港口规划许可制度为重点,全面加强渔业港口管理。(五)以拓展渔业互保业务为重点,全面加强渔业组织化建设。

高洪波副主任就如何执行好条例讲了意见。他指出,各地要提高认识,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责任感与紧迫感。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把贯彻实施好《条例》,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提上重要工作议程,切实抓紧抓好。要把开展《条例》宣传贯彻活动作为落实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和依法行政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要带头学习《条例》,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要明确执法重点,抓住违规造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作业、海上通信联络不畅等渔民群众最关注、利益最直接、矛盾最突出的问题,开展集中检查整治,规范渔业生产秩序。要坚持文明执法,处理好强化管理与维护渔民权益的关系,寓管理与服务之中,促进和谐渔区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渔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改进执法装备,保障执法管理经费,提高执法效能。要健全执法监督体系,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渔港监督、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是对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进行监督管理的执法主体,也是贯彻落实《条例》,开创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的新局面的主要责任者,要将贯彻落实《条例》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保证这部法规得以有效实施。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作好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的相关工作,形成以渔业主管部门为主体,全社会广泛动员和积极参与的管理体系。渔业生产经营单位是渔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法人代表是渔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依法落实渔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省政府法制办、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安监局等有关部门要在明年开展一次联合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渔业港口经营许可制度、渔业船舶修造监管制度、渔业生产安全协管员制度、渔业无线电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督促《条例》的贯彻落实。

李明先副主任就依法推进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讲了意见。他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加强我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地方各级人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山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要以《条例》颁布施行为契机,集中一段时间有组织、有计划地在全省广泛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特别是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渔港监督、渔船检验机构更要带头抓好学习宣传,切实把握好法规条文的精神实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全面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要求。他强调,要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条例》是规范我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工作的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以对渔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贯彻执行好《条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条例》全面贯彻实施。在《条例》实施中,要以保障渔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全面提升我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水平。要依据法规规定增加对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的投入,加强渔业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要完善渔业遇险应急救援机制,注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明确各方面的责任。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尽职尽责,把提高我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促进渔业安全生产作为共同目标,扎扎实实做好工作,确保渔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各级人大在开展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法律法规监督过程中,要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并把监督和支持结合起来,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做好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条例》规定、妨碍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的各类违法行为,与政府部门一起积极推进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执法工作的开展。明年适当时候省人大常委会要组织一次《条例》执法大检查,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

会上,山东省渔业协会副会长唐厚运代表渔民发了言。


来源:信息宣传中心 政策法规处 200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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