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省海洋与渔业十件大事

来源:信息宣传中心 2007年2月5日   发布时间:2015-05-21 04:08:35 

一、我省提出“十一五”全省海洋与渔业“二二三三六”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 2月25日—26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海洋与渔业工作会议,省委副书记高新亭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厅侯英民厅长作了题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扎实推进海洋强省和现代渔业建设》的报告。会议提出了“十一五”全省海洋与渔业“二二三三六”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即紧紧围绕建设海洋强省和现代渔业两大任务,实现“两个提升”、“三个确保”目标,加快海洋工作“三个创新”,实施现代渔业建设“六大工程”。“两个提升”:即提升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提升海洋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三个确保”:即确保渔业经济健康发展、确保渔民持续增收、确保渔区社会和谐。“三个创新”:即海洋经济发展机制创新、海洋综合管理体制创新、海洋公共服务创新。“六大工程”:即渔业资源修复和保护工程、渔业产业升级工程、渔业竞争力提升工程、渔业科技创新工程、平安渔业建设工程、现代渔区建设示范工程。
二、长岛海域发生原油污染事故 2月25日,接烟台方面报告,长岛县大黑山岛海域12公里海岸线发现成块的黑色油污。南北长山岛沿岸也发现大量黑色油块。我厅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山东省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政府,韩寓群省长作出批示,要求尽快查明原因。我省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上下合作,行动迅速,积极加强水产品检测和海域环境监视监测,并协助上级部门查明污染源。
三、山东省渔业互保协会、渔业协会成立 5月27日、11月5日,山东省渔业互保协会、山东省渔业协会分别成立。侯英民厅长被聘请为渔业互保协会名誉理事长,当选为渔业协会首任会长。王守信副厅长被推选为渔业互保协会理事长。协会的成立对加强渔民、渔船互助保险,推进渔业产业化进程将起到重要作用。
四、我省开展渔业“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 6月10至9月20日,全省渔业系统集中开展了“渔业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据统计,检查中全省共派出行政与专业检查组83个,检查基层政府与基层组织、渔业主管部门、生产单位和渔港码头1429个,渔船25211艘,查处违规渔船2640艘,查处事故隐患1836处,培训渔民26433人次。检查规模之大、要求之严、工作之细,都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有力地推进了渔业安全工作落实,保持了渔业安全形势的稳定。
五、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海洋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 6月30日,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海洋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鲁政发〔2006〕75号)。规划回顾与展望了“十五”期间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现状和当前面临的形势,提出了构筑“一洲二带三湾四港五岛群”特色海洋经济区的“十一五”海洋经济发展总体思路。任务目标:到2010年海洋产业增加值由2005年的1145亿元增加到30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占全省区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以上。海洋三次产业比例由2005年的20:37:43调整到15:45:40。
六、山东省赴菲律宾渔业考察取得实质性成果 2006年8月1日—7日,以省厅刘元林副厅长为团长的山东省渔业企业家考察团赴菲律宾进行渔业考察,考察团对菲律宾巴拉望等四省的六处渔业基地进行了实地考察,与菲律宾渔业局进行了工作洽谈,并签订了“备忘录”。菲方允诺山东省捕捞渔船进入菲近海捕鱼,在水产养殖、加工等方面可以设立独资公司,享受六年免税。这次考察被我驻菲大使称为中菲合作的“破冰之旅”,标志着中菲渔业合作实现新突破。在随后的深入考察中签订了有关合作意向,温家宝总理访菲期间了解到有关情况后给予充分肯定,要求“把渔业合作向更广泛的领域推进”。
七、《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审议通过 9月29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并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围绕着力解决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中渔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在设立渔港规划与经营许可制度等10个方面进行了制度创新。《条例》的出台对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强化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能,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八、我省对5.4万余艘渔船实施燃油政策性补贴 为确保成品油价格改革的顺利实施,维护渔民利益,国家对渔用燃油实行补贴,补贴的范围为从事近海捕捞、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补贴标准为65.79元/千瓦。我省实施燃油补贴的渔船达5.4万余艘,总功率161.2万千瓦,涉及渔民110多万人。2006年度国家财政安排我省渔用燃油补贴资金3.2亿元,全部核拨基层财政部门或渔业部门,补贴资金发放及时、到位。
九、我省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成效显著 2006年省委、省政府将“实施渔业资源修复和渔港建设工程”确定为为农民群众办的十件实事之一。5月28日上午,农业部、山东省政府在莱州湾举行“黄渤海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仪式”,拉开了山东省乃至全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的序幕。全省共放流增殖各类优质苗种近15亿尾(粒),增加9.3亿尾(粒);规划建设了12个海珍品底播增殖试验区和6处人工鱼礁示范区,完成了7处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区和9个深水网箱项目。全省共回捕放流资源2.6万吨,比上年增长278%,各类增殖品种综合投入产出比都在1:20以上,增加产值达20亿元,受益群众近百万人。各级用于渔业资源修复的资金达1.4亿元,比上年增长16.7%。
十、我厅强化措施 积极应对“多宝鱼”事件 11月16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组织对上海市场上供应的部分大菱鲆产品进行了专项抽查,结果显示,市场销售的大菱鲆产品硝基呋喃类药物超标,随后发出“多宝鱼”消费预警,引起北京、广州等地恐慌,并随后禁售。“多宝鱼”事件发生后,省政府高度重视,多位省领导做出批示,要求行动要快,态度要认真,实事求是摸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性的措施。省厅迅速做出部署,组成四个检查督导组,分赴威海、烟台、潍坊、日照大菱鲆主产区,对大菱鲆产品中药残整治等工作进行检查督导。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违规使用禁用药物的三家企业进行了处罚。并加强大菱鲆健康养殖管理,积极与上海方面沟通,搞好产销对接,实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质量追溯制度,启动大菱鲆市场,促进产业发展。

2007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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