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监福建总队开展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执法大检查

来源:阳 妍  宋 霞   发布时间:2015-05-21 04:20:47 

中国海洋报记者 阳 妍 通讯员 宋 霞


近日,中国海监福建省总队开展了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行动。期间,专项执法行动检查组对福建省内3个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域使用和生态保护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此次行动进一步拓宽了福建省海监执法领域,推动了海洋执法工作在保护区的有效开展,对规范全省涉海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据中国海监总队有关领导介绍,总队于今年8月下发了《关于开展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覆盖沿海11个省(区、市)29个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专项执法行动。此项执法行动旨在加强对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依法监管,总结保护区执法工作特点,逐步建立保护区的有效监管机制。

福建省总队对此次专项执法制订了《开展涉海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中国海监东海总队、保护区所在地的泉州、厦门、漳州市的海域和环保部门及其海监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行动。此次检查涉及的3个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分别是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厦门珍稀海洋生物自然保护区、漳江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区。

检查组抽调了3艘海监执法艇,采取内业和外业、陆地和海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对每个保护区实际用海范围、用海现状、用海项目是否依法用海等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对。在对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检查过程中还邀请了晋江电视台的记者参加,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

通过检查发现,3个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海域均未办理海域使用权证,在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自然保护区和漳江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和缓冲区海域有群众非法从事海水养殖。检查组要求,各保护区管理机构尽快办理核心区海域确权登记手续,实验区和缓冲区内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未造成海洋生态环境破坏的用海项目,要尽快办理海域使用权证。各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人均表示,将在近期内按照《海域使用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尽快办理核心区的海域使用登记手续。

在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执法行动中,海监机构和海域管理、海洋环保部门联合,调动国家、省、市、县四级海监机构的执法力量实施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借助媒体的力量宣传涉海法律法规和海监执法工作,有效探索了保护区执法工作模式,为下一步开展市、县两级涉海自然保护区执法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此举必将对推动涉海自然保护区的规范化管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200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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