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养殖用海执法管理有成效

来源:渔政处   发布时间:2015-05-21 04:20:49 

今年以来,我省以县级海监执法示范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海洋执法监察岸段负责制为依托,以提高养殖用海办证率和海域使用金征缴率为目的,采取省总队督查、市支队组织、县大队落实的方式,全方位开展了养殖用海执法大检查,养殖用海执法管理成绩斐然。据统计,截至目前,省管养殖用海办理海域使用权证500多个,办证率达到90%。前段时间,在辽宁大连举行的全国养殖用海管理示范交流会上,文登、莱州两个大队被确定为首批全国养殖用海管理示范大队。

我省在养殖用海执法中,以宣传教育为主,以行政处罚为辅,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省海水养殖业已有60多年的历史,沿海养殖渔民在传统“祖宗海”等陈旧观念的影响下,海域国家所有的观念不强。为此,我省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海监机构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还加大了对违法用海者的行政处罚力度,对拒不办理海域使用权证书的养殖户,依法进行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起到了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针对养殖用海权属不清、界线不明、不易管理的问题,我省海监机构聘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养殖用海进行了全面的测量,掌握了养殖海域面积等基础数据,既为日后的养殖物拆迁补偿提供有力的依据,也为海监队伍加强养殖用海的管理提供了最有价值的第一手资料。建立、健全养殖用海档案,及时掌控养殖用海动态,为做好养殖用海执法管理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我省各级海监机构以海洋执法监察岸段负责制为依托,对养殖用海项目进行了全方位监督、检查。各级海监机构凭借海洋执法监察岸段负责制这一有效措施,划区、划片实施执法监察,将责任落实到人,随时掌握全省养殖用海动态,及时查处和严厉打击各类海洋违法行为。荣成市大队将辖区海域划分为南、北、西三片,采取陆上检查和海域巡查相结合的执法方式,租船出海巡查重点养殖海域和养殖用海管理“死角”,确保检查横到边、纵到底,对全省养殖用海实施了全方位的监督、检查。

按照养殖用海的审批特点,结合县级示范大队建设,我省的养殖用海执法工作采取省督查、市组织、县落实的方式,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养殖用海执法工作落到了实处。县级海监队伍将养殖用海管理作为今年海监执法工作的中心工作,重点抓违法用海案件的查处和海域使用金的催缴;市级支队重点抓好组织工作,针对辖区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省总队则不定期派出督察组进行督查,对个别地方难以解决的大案、要案,直接参与查处。建立督察、组织、实施三级联动管理体系成为做好养殖用海执法管理的有效途径。

对那些没有取得海域使用权证、没有养殖用海档案的养殖设施,组织公安、边防及相关街道、村(居)等进行了集中清理,对拒不清理的业户依法予以处罚,有效维护了正常的养殖用海秩序。对于一些多年欠缴海域使用金问题突出的养殖业主,采取海陆结合的办法,在逐户上门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将在养殖海区违法作业的养殖船作为证据保存,养殖业户们纷纷按规定缴纳了海域使用金。事实证明,集中清理与上门催缴相结合是做好养殖用海执法管理的好方法。


来源:渔政处

200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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