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下发通知防风暴潮、防海冰

来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5-05-21 01:33:47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入冬以来,我省沿海频繁遭受冷空气严重影响,渤海、黄海海域出现近三十年同期最为严重的海冰灾害。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极为重视,对做好灾害性天气预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据有关部门预报,自120开始,我省沿海地区又将遭受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的强冷空气侵袭,同时出现大风天气并伴有增水,将对我省渔业安全生产带来严重影响。

一、密切关注大风、风暴潮预警预报信息

119,中央气象台发布海上大风黄色预警,受强冷空气影响,20日白天,渤海、黄海北部及中部海域偏北大风9级,阵风10-11级;山东海洋预报台发布黄色风暴潮预警,受强冷空气影响,预计明天凌晨到下午,渤海沿岸将出现80-140厘米增水,莱州湾沿岸将出现80-160厘米增水,其中潍坊港附近岸段将出现最高警戒位的高潮位。同时,国家海洋预报台发布海浪Ⅳ警报(蓝色),预计20日凌晨到20日中午,渤海、黄海将出现34的大浪到巨浪区;山东半岛北部沿岸海域将出现2.53.4的大浪。20日中午到21日中午,渤海、黄海将出现35的大浪到巨浪区;山东、江苏沿岸海域将出现2.53.4的大浪。山东省气象台发布寒潮蓝色预警和海上大风黄色预警,20日白天至22日,我省将出现明显降温和大风天气,海上东北风7-8级,阵风10级,内陆湖面和搬到地区5-6级,阵风7级,降温幅度10左右。大风降温过后,海冰灾害将进一步加剧。

二、落实防范措施,认真做好防风暴潮、防海冰工作

1、迅速调度作业渔船返港避风。各级渔业安全管理机构要立即将大风、风暴潮预警传达到各生产单位和每条渔船,要求出海渔船就近安全择港防风避浪,并核查落实异地停泊渔船情况。所有船上人员必须撤离上岸。

2、全面掌握停港系泊渔船动态,加强安全监管和定时巡查,做好渔船防风、防浪、防潮、防冰、防火“五防”工作。港内水域停泊渔船要防范因风暴潮和增水影响,被积冰挤压造成次生事故。系泊渔船要加固系缆,防备渔船被浮冰挤离码头。

3、渔业养殖单位要加强防范,海上养殖立即停止生产,撤离海上养殖人;滩涂养殖生产要加强养殖堤坝与设施加固和巡护工作。工厂化养殖单位要做好防大风、防暴雪和防冻工作。

三、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安全值班和大风天气领导带班制度,保证通信联络和信息畅通,随时掌握每条渔船停泊情况、每个生产单位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要按照应急预案和联动机制,提前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准备,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关注天气变化,加强与海事专业救助部门协调。一旦发生突发险情,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做到及时报告、及时协调、及时处置、及时救援,确保渔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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