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出台21条意见加强海洋管理 规范海洋开发

来源:记者 董立万 特约记者 朱守荣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0:14 

本报讯 记者董立万 特约记者朱守荣报道 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下发《上海市“关于加强海洋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涉海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国务院印发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上海的海洋综合管理工作,严格规范本市的海洋开发活动和海洋开发秩序,积极促进上海的海洋经济发展。

《实施意见》认为,上海作为我国最大的沿海城市,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海洋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2005年,上海市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达到2816亿元;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等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6个系统9条国际海底通信光缆和海底输油、输气、输电、输水管道建设以及临海临港工业发展等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上海的海洋工程技术和海底科学研究能力显著提高;海洋资源和海洋环境管理以及海洋环境监测、海洋预报等海洋公益服务水平也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实施意见》也同时指出,上海市的海洋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部门和单位依法用海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依法用海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防治海洋污染、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工作依然繁重;预防和减轻海洋灾害、保护城市安全的任务依然艰巨等等。

为此,上海市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海域管理,依法审批海

200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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