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我国船舶碰撞最大的一次溢油事故的主要责任方“MSC伊伦娜”轮和“现代促进”轮,与主要索赔方广东海事局、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以及美国美亚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广州海事法院签署了赔偿金额为850万美元的调解书。
2004年12月7日,巴拿马籍“现代促进”轮与德国“MSC伊伦娜”轮在珠江口海域相撞,“MSC伊伦娜”轮燃油舱破裂,450吨重油漂向大海,在海上形成一条长9海里的油带,严重污染了附近海域,海洋渔业资源严重受损,成为我国船舶碰撞最大的一次溢油事故。
这次事故的主要受害者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广东海事局、“MSC伊伦娜”轮船载货物投保公司美国美亚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等以及96个渔民,将MSC伊伦娜”轮与“现代促进”轮船东、船舶管理人、保赔协会告上法院。
广州海事法院依法将上述案件合并审理。经广州海事法院主持,以被告向三方原告支付850万美元达成调解。其中,广东海事局获偿金额413万多美元,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获偿金额350万美元,其余85万美元为广东海事局和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应支付给96位渔民的补偿款项,上海美亚公司获偿金额1.8万美元。至此,“12·7”珠江口船舶碰撞污染事故系列案全部审结。(闫晓光 胡后波)
200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