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诗成:海洋渔业赤潮防治对策研究

来源:海洋财富网   发布时间:2015-05-21 01:39:35 

一、赤潮防治工作基本情况

1990年,山东省渤海沿岸水域再度发生大面积赤潮。监测数据表明,6月12日9月10日,在以莱州湾为主的半岛沿岸共发生大面积赤潮7次,与1989年相比,赤潮发生的次数多,时间长、范围大,但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健全了防治,狠抓了赤潮防治的监视、监测和报情制度等关键性措施,使沿海渔业生产的损失比1989年减少50%以上,经济损失减少45%。

山东省在1990年海洋渔业赤潮防治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加强了赤潮防治工作的领导

1989年渤海发生大面积赤潮,渔业经济损失惨重,面对日益严重的赤潮灾害,省及沿海各级水产部门十分重视,并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为了提高沿海广大干部群众对赤潮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省水产局于1990年3月和4月先后两次召开了沿海市(地)水产局长座谈会、赤潮防治专家咨询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赤潮的防治工作。全国渤海赤潮防治会议之后,省水产局于5月28日在东营市召开了全省海洋渔业赤潮防治工作会议。会后,渤海沿岸的惠民、东营、潍坊,烟台等地及有关县(市)水产局进行了认真贯彻,把赤潮防治作为水产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

2.建立了赤潮防治组织

5月下旬,省水产局成立了全省海洋渔业赤潮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顾问、技术、监视和监测组,各个组都有专人负责。沿海5个市(地)、15个县(市)水产部门和基层养殖单位也相继成立了赤潮防治组织,落实防治人员,积极筹集防治资金。目前,全省已建立赤潮防治组织68个,形成了省、市、县、养殖单位、渔政船和监测站组成的5级赤潮防治组织,为扎扎实实地搞好赤潮防治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建立海陆赤潮监视网络

1990年,对赤潮的监视,海上实行以渔政船(包括部分渔船)为主,陆上以沿海养殖区域的纳水口、扬水站为主,组成大范围、高密度的监视网络。从6月10日起,监视工作全面展开。渤海沿岸4市、15县,3省渔政管理中心站的渔政船和青岛市的渔政船,按照统一部署和分工,重点加强了渤海沿岸和胶州湾渔业水域的监视,自6月份以来,海陆共设监视点42个,海上出动监视船33艘,其中渔政船24艘,小型渔船9艘,出海165个航次,提供赤潮情况90多次。陆上的监视人员与海上渔政船的监视人员密切配合,根据海上所提供的情况,重点监视养殖区域的纳水渠道、扬水站和养虾池,以避免纳入受污染的海水影响养虾生产。

4.建立赤潮监视网点

1990年赤潮监测的主要特点是,采取了以省渔业环境监测站为中心,以地市水产科研部门和沿海各监测点为主体的监测网点,实行海上监测和养殖水域的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与不定期监测相结合,点上监测和田上监测相结合的办法,从而使这一工作搞得有声有色。

5.开展科学养殖

1990年各地在认真抓好监视、监测的同时,还推广了科学养殖,保证养殖生产的顺利进行。严格按照饵料系数投饵,改过去分散投饵为定点集中投饵,以减少剩余饵料对虾池水质的污染。纳水期避开污染,采取施药加氧和增加海水贮水池,以保证对虾养殖用水,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6.建立赤潮报情制度

为了沟通信息,指导赤潮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全省沿海自上而下建立赤潮报情制度。有专人值班,每日定时通报情况。这一年省海洋渔业赤潮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还编发了《赤潮情况》和《水产情况反映》。

二、“八五”期间赤潮防治对策

1.赤潮防治目标

山东省赤潮防治的目标是:到1992年,用两年时间摸清全省半岛沿岸水域赤潮形成、发生、发展、变化的主要规律,初步建立起赤潮的中短期预测、预报,研究制定出养殖负载能力及防治主要措施与方法,减轻赤潮灾害给渔业造成的损失。

“八五”期间全省赤潮防治目标是:在全省沿海重点市、县,重要水域建立常规性赤潮监测机构和监视监测网点;建立常规性监测和赤潮预测、预报和报情制度,搞好咨询服务;省和重点市建立海洋渔业赤潮数据库;赤潮防治初步达到规范化和科学化,最大限度地减少赤潮灾害损失。

2.主要防治对策

“八五”期间是山东省渔业的重要发展时期,到“八五”末,省规划要求全省水产品产量达到220万吨,其中养殖产量达120万吨。只有搞好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海洋渔业赤潮的防治,才能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

“八五”期间全省海洋渔业赤潮防治主要应抓好如下几个方面工作:

(1)继续加强对赤潮防治工作的领导。赤潮防治工作,涉及多学科、多部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赤潮防治工作,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当前特别要注意加强赤潮防治组织的建设,完善五级赤潮防治网络,充分发挥渔业环境监测机构和海上渔政船的骨干作用。要坚持以防为主,治理与防治相结合的原则,立足抗灾,落实应急措施,有备无患。省和重点市、地、县要制定中、短期防治规划和措施,并在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采取倾斜政策,配合必要的仪器设备,改善赤潮防治手段,以保证赤潮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海洋管理,科学、合理地开发浅海滩涂。鉴于山东省近岸水域的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状况,要依法强化海洋管理。当前管理的重点是:严格限制陆源污染物向海洋超标排放,加强对船舶、海上石油勘探开发、拆船厂的管理,严格限制向渔业水域排放油类、油性混合物、废弃物和其他有害物质,以控制和减少海域有机污染和富营养化程度。加强对增养殖业、捕捞业的管理,合理调整养虾池排灌水系统,科学投饵,合理地利用开发浅海滩涂水产资源,以保持养殖区域水质的良好状态和鱼类生态平衡。

(3)搞好赤潮防治调查,强化重点渔业水域的监视监测。调查的重点是莱州湾和胶州湾沿岸水域的环境状况,主要污染源种类、数量,沿海滩涂增养殖状况及赤潮发生的状况。监视监测的重点是浅海滩涂增养殖区、赤潮多发区、主要河口、虾池、5米等深线内海域。调查和监视监测工作要实行国家和地方相结合,专业与群众相结合,海上和陆地相结合,面上和点上相结合,充分调动国家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4)搞好赤潮防治的科学研究。近期防治研究重点是莱州湾、胶州湾赤潮成因,赤潮生物种类、扩散特点和消长过程,赤潮的预测、预报方法、滩涂综合开发的最佳选择和负载能力以及赤潮防治对策等。

(5)加强横向联系,完善赤潮防治报情制度。要加强与国家海洋主管部门、陆地环保部门、高等院校和科研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发挥其监视监测设备和科技力量,共同做好赤潮防治工作。要坚持赤潮防治值班制度,完善赤潮防治通讯网络。

199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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