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诗成:海洋环境质量喜忧参半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任重道远④
一、充分肯定成绩,客观分析问题,保持清醒头脑,坚定做好海域环保工作的信念 2008年,我省海域和环保工作亮点纷呈,突出表现在如下方面: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重大涉海项目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全省审批建设用海1 667公顷,缓解了沿海地区土地资源紧张状况,为临港产业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空间资源,为钢铁、电力、石化、港口、船舶等临港产业发展提供了宝贵稀缺的空间资源,为山东钢铁重心东移、西煤东运、中石油进口液化天然气从山东登陆、重大核电工程建设、风电、火电开发等重大项目开展做好海域服务保障工作,促进了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布局优化。特别是进入第四季度以来,响应国家拉动内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大对重点涉海项目支持力度,开通用海审批“便捷通道”,对于纳入国家拉动内需“大盘子”的重大项目在严格把关同时提速办理,受到基层和用海企业的欢迎。对于省交通重点涉海项目,加班加点办理有关手续,在督办件的完成上走在省直部门前列。
(二)围绕青岛奥帆赛做好水质保障,加强赛区及周边海域环境监测,奋力战胜浒苔灾害。制订了山东省奥帆赛区及周边海域水质监测和海上漂浮物打捞、赤潮防治紧急预案,青岛和烟台、威海、日照等市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发布和处置工作。浒苔自然灾害发生后,各级海洋与渔业部门讲政治,顾大局,积极作为,迅速反应,打了一场硬仗、苦仗、胜仗。提出了科学合理治理浒苔思路和打捞方案,试验和改造了打捞网具,极大提高了打捞效率。青岛和烟台、威海、日照等市海洋与渔业部门紧急动员,迅速组织2 000多艘渔船和上万名渔民群众、干部职工,与社会各界一道,奋战3个月,累计清理浒苔140多万吨,为保障青岛奥帆赛、残奥帆赛的顺利举办做出了积极贡献,树立了山东省海洋与渔业队伍的良好形象,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三)积极推动集中集约用海,优化平面设计取得重要进展。为处理好海洋开发与保护的关系,解决日益增长的建设用海需求与海域空间资源有限之间的矛盾,省厅组织开展了集中集约用海大调研、大讨论活动,组织有关专家对全省沿海重点区域进行了现场踏勘,赴河北、天津等地进行了实地考察,筹备召开了全省集中集约用海座谈会和研讨会,经过反复讨论研究,形成了集中集约用海框架性意见和初步方案。2008年国家海洋局发出《关于改进围填海造地工程平面设计的若干意见》后,我省迅速研究提出了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发出了《关于加强围填海工程平面设计管理的通知》,并开展了专题培训活动。从2008年5月起,凡申报用海项目,均要求提供用海比选方案和用海项目效果图,探索履行了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海上规划局”的职能。一年来,坚持节约每一寸自然岸线,严把用海“闸门”,收到了明显效果,并涌现出一些优化平面设计的成功案例。如荣成三星造船有限公司一宗用海项目原本申请用海面积32公顷,经专家论证,缩减使用面积14公顷,面积压缩了44%;百步亭船业有限公司一宗用海项目申请使用岸线
(四)建设“网上海域”,完善技术支撑体系。截至
我省在全面完成养殖用海普查登记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养殖用海管理水平,依托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等技术支撑单位,开发建设了全省养殖用海电子图示系统。该系统的投入使用,实现了对全省养殖用海的数字化管理,成为我省海域使用动态监管系统建设的突破口。运用这一系统可以进行多种数据资料的研究分析,并实现养殖用海网上审批,显著提高了工作效率。海监执法机构运用这一系统可以进行现场核查执法,有利于保护合法用海,查处非法用海,保护渔民利益。这一系统开发得到国家海洋局领导充分肯定,决定今年在全国进行推广。
2008年,我省全面完成了海岸线修测成果报批工作,在全国沿海各省名列前茅,为依法科学规范管海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全面完成了海域使用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整理和系统升级工作,各市、县(市、区)用海项目单机版数据群均已导入网络版的海域使用管理信息系统,这标志着我省海域使用管理工作进入了网络化办公的新时期。
(五)加强制度建设,大力提升海域规范化管理水平。我厅现在有4个省人大颁布的条例来支撑海洋与渔业管理,实属不易。在此基础上,2008年我厅对省批用海项目全面实行了受理前现场勘查、受理后社会公示、论证环节外业监督、批复后公告和用海项目竣工验收制度。我厅实施的建设用海“五个特性”审核法(项目用海的必要性、与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的符合性、选址的合理性、面积岸线的适宜性、利益相关者的协调性)被国家海洋局采纳,纳入新出台的全国海域使用论证大纲,上升为在全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管理规范。
去年,我省建立了限批海域名单制度。将地方曾经上报但经审核未批准的、发生来信来访尚未查结的、存在矛盾纠纷尚未妥善处理的、涉嫌违法违规用海尚未结案的、涉界存在争议尚未最终解决、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依法审批问题的海域,列入限批海域名单。这一制度的建立,在全国引起良好反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海域使用金的减免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省财政厅与我厅联合修订、印发了《山东省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暂行办法》。各级海洋与渔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认真落实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政策,确保应收尽收。2008年,征收海域使用金7.3亿元,比2007年增长22%。
(六)完善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体系和海洋应急管理体系,监测能力与防灾减灾能力有了新的提升。2008年,我们把加强环境监测预报能力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关于加强山东省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了省、市、县三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建设技术标准。全省通过充实人员、加强培训、购置监测设施设备、完善监测手段,着力建设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业务工作支撑体系。到2008年底,全省已建立省、市、县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站23处。省、市两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均通过了国家海洋计量认证。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和潍坊、威海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被评为国家示范中心。
根据省政府和国家海洋局的要求,组织做好应急规划及相关预案的制定工作,为了使《山东省风暴潮、海啸、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山东省海洋溢油应急预案》《山东省赤潮灾害应急预案》更具操作性,我们与北海监测中心、省海洋预报台共同编制完成了《山东省海洋灾害应急操作手册》《山东省海洋溢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和《山东省赤潮灾害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并报省政府应急办。全省海洋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3次赴长岛处理海上溢油重大事故,向省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写出了专题报告,受到了各级政府和社会的好评。
(七)加强海洋污染防治,推进节能减排,入海排污口检查工作实现了新突破。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相关要求,掌握全省陆源入海排污口及其邻近海域环境质量状况,充分了解、掌握各类排污入海途径,建立各类入海排污口及其污染源档案、信息数据库,我们启动了山东省入海排污口检查工作,并作为2008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抓好抓实。制定印发了《2008年入海排污口检查工作方案》和《2008年入海排污口检查实施技术方案》。召开了全省入海排污口检查培训会议和全省入海排污口工作情况调度会议,专门调度情况、部署任务,并派出人员到各地市督导检查登记表的填写情况。据调查,我省有360余条直接或间接入海排污河(口),400多家排污企业(由于沿河企业数据测算口径等问题,此数据可能有偏差)。其中,未在环保或海洋部门登记的非法排污口近百个,占总数的30%左右;合法排污口中有90%以上超标排放污染物。
为了维护国家和广大沿海渔民群众的利益,积极做好海洋事故的索赔工作。经法院和有关各方律师协调,“恒冠36”轮污染事件,业主同意赔付210万元赔偿金。大唐19轮与金华夏158撞船事故、金玫瑰(GOLDEN ROSE)轮与金盛(JINSHENG)轮撞船事故、马来西亚籍山姆轮溢油事件已完成了调查监测评估,海事法院已开庭审理。
根据去年初制定的《2008年山东省海洋环境监测方案》的部署,圆满完成了对沿海94个陆源入海排污口、莱州湾和黄河口生态监控区、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水浴场、奥运帆船赛区的监测以及海洋垃圾、土壤盐渍化等监测任务。根据全部监测数据,编制发布了《2007年山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全省沿海七地市也按要求编制发布了年度海洋质量公报,为各级政府提供更加细致、准确、全面和及时的海洋环境质量现状资料。山东海洋预报台定期向山东省政府、各沿海市政府及海洋与渔业局、省电视台发布短期、中长期海洋预报、海洋灾害警报。奥帆赛期间,向国家海洋局、省政府应急办、北海分局等单位报送水质监测专报8期、赤潮信息3期、浒苔打捞信息共计82期。通过以上工作的深入开展,将海洋环境监测数据很好地转化成服务于公众和社会的产品,为各级政府和社会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的反响。
(八)严格海洋环境准入制度,推进海洋生态保护,海洋保护区管理和莱州湾生态综合治理工作有了新突破。根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法》全力推行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严把环境准入关,全年核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42个。另外,根据国家海洋局《关于开展海洋倾废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国海环字[2008]344号)文件要求,加强倾倒管理。全年受理3份倾废申请,签发倾废许可证3份。
为了切实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工作,全省不断加大保护区选划建设的工作力度,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思路,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海洋保护区管理工作的开展。截至2008年,全省共建立各类海洋保护区22处,其中国家级保护区6处、省级保护区12处、市级4处。海洋保护区总面积约68.45万公顷。
“莱州湾生态示范治理项目”实施进程加快,在调研中,进一步学习有关省市的治理规划及方案,组织专家研究治理的思路,对“莱州湾生态示范治理项目”做好可行性分析;加强宣传和引导,做好前期基础工作。组织制定了《莱州湾生态整治示范工程方案》(草稿)并经专家审查后修改。在莱州湾推进海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试点工作,实施入海排污口调查工作,初步掌握了进入莱州湾陆源污染的基本情况,对污染源进行动态监测与评价。按照总量控制要求,提出沿岸主要污染物的减排指标,控制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
(九)完善环保规划,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打造海洋环保工作新的亮点。我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海洋环境资源合理规划、科学布局。为了科学合理地利用海洋环境资源,确保可持续发展,编制完成了《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已经由省政府批准印发。《山东省海洋与渔业保护区发展规划》业已编制完成。以上这些规划的制定出台,必将对指导我省海洋环保管理工作发挥重要作用。2008年,我省把海洋国际合作项目的实施作为环保工作的突破口,积极加以推动,为全省海洋环保工作积累了经验,提供了科学的工作思路。东亚海示范项目取得了突破性成果。东营、青岛两个示范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我省承担的东亚海渤海保护项目获得批准。按照国际组织要求,有计划地推进黄海大海洋生态系减轻环境压力项目的实施,世界自然基金会小额度项目已由联合国GEF批准。这些项目的实施,有力地带动了全省海洋环保工作向着高水平发展。开展了“21世纪海洋纪事”和“齐鲁环保世纪行”等大规模的采访活动,陪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记者团赴沿海市开展“海洋纪事”大型采访和报道活动。省人大组织记者团“齐鲁环保世纪行”赴东营、滨州两市对海洋环境状况尤其是对油田及海上石油平台开发进行多方位、深层次采访报道。这些宣传活动,对于提高民众的海洋意识、保护海洋资源和环境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和积极的推动作用。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乔延春带队对青岛、日照、烟台、威海进行两次考察,形成了考察报告,省政协专题向省政府写出了《关于山东省近岸海洋生态保护工作的意见》。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此做出了批示,我省海洋生态保护工作受到了省领导的高度重视。
过去的一年,我们虽然取得了显著的业绩,但是也要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在海域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依法管海、依规办事的意识不够强。有的地方不能正确处理提速增效与依法审批的关系,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批少建多、错位建设等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正在受到监察审计部门和国家海洋部门的查处和追究;有的地方涉海积案久拖不决,造成不稳定因素,引发上访事件,引起不良的社会影响,有的地方政府已经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二是“网上海域”管理系统建设进度不快,不能适应工作需求。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专网尚未延伸到县级,而我省海域使用的申请审批基本上都是从县级开始逐级上报的,县级部门的工作任务最为繁重,因此造成目前专网缺少根基、悬空运行的情况。有的地方虽然通过了国家组织的验收,但海域管理科室仍未连上专网,无法正常运行网络版海域使用管理信息系统,造成许多工作处于停滞延误状态。个别市局领导对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建设不够重视,责任不够明确,组织是虚设、人员没有到位,没有按照国家要求开展工作。基础工作也不够扎实,例如汇总全省材料时,有些市县拖拖拉拉报不齐,既影响了上级工作效率,也不利于自己开展工作。三是想大事、议大事不够。对当前海洋开发利用的新态势、新走向缺乏深入系统的调研,对“推动集中集约用海,促进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海洋开发利用”、“依法依规,规范海域使用秩序”等重大问题研究尚未提出比较成熟的重大政策措施。
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缺乏促进海洋环保工作创新的政策与协同机制。海洋科技创新工作滞后于管理工作的需要,重点海域环境容量和海洋环境资源承载力的研究工作滞后,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落实受到制约。环保工作需要创新,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在重点海湾污染治理方面抓突破、上水平。二是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全省尚未建立起海洋环境数据库,海洋环境监测数据缺乏综合管理、共享的平台。防灾减灾管理尚处于初级阶段,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预警、预报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
在自身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能力建设滞后。省、市、县三级,海域、环保科室的人员配置远远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工作需求。专业技术人员相对匮乏,各地市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离实际需要还有较大缺口。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建设是一项崭新的工作,目前的技术能力满足不了工作的需求,急需配备人员,抓紧进行培训,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基础工作。以上三个方面的问题,都亟待研究解决。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明确责任,全面提升海域、环保工作水平
今年海域环保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海域勘界,务必上半年完成;海岛保护法,务必今年出台;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和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务必今年基本完成;实施《渤海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分级实施,环渤海各省市都要做出具体实施计划;今年首次实施围填海指标管理;尤其是国家和省出台两个“海十条”后,对海域环保工作的要求更严了,责任更大了。新的形势要求我们各级海洋部门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谋划,上下密切配合,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倒排工期,确保完成。
(一)以深入研讨集中集约用海为重点,大力推进科学用海
集中集约用海是将科学发展观与山东海域管理工作实际相结合的创新性工作思路,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省提出的集中集约用海,有着科学的依据和紧迫的现实需要。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要进一步明确集中集约用海的科学内涵。集中,讲的是在布局上,要限制分散用海,在适宜海域集中连片规模化开发;集约,讲的是在结构上,要改变粗放用海,提高单位用海面积和岸线利用率,占用最少的岸线和海域面积,实现最大的经济效果。从分散粗放用海到集中集约用海,这是用海方式上的重大转变,是科学发展观在海洋领域的具体体现。通过集中集约用海,还可以促进管海方式的重大转变,即从被动审批转向主动服务,利用规划手段引导项目投向适当海域,形成产业集群,形成海洋经济发展高地。
实施集中集约用海,是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情况比较复杂,必须科学论证,审慎决策。对此,省政府非常关注,希望以集中集约用海来推进科学用海,进而寻求深层次地发展海洋经济。今年围绕这一重大战略,省里将组织开展一系列研讨论证工作,希望各级海洋部门积极献计献策。研究集中集约用海时,要注意把握四个关系:一是集中与分散的关系。要鼓励集中、限制分散。省厅初步考虑,全省谋划几处集中集约用海区域后,对于进“区”项目在用海指标、海域使用金缴纳等方面探讨实行优惠政策的可行性,对“区”外项目仍然允许,但将加以限制。二是大集中与小集中的关系。省厅打算对优势突出、规模较大的用海区域,进行总体打造,争取能够上升到国家战略。选点不能太多,也不能每个市、每个县都选点。但我们希望每个市县区都规划自己的集中用海区,形成不同层次的用海格局。三是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推行集中集约用海不能“一哄而上”,要从实际出发,要看是否真正有大项目拉动,自然条件是否可行。四是陆域与海域的关系。要尽可能与陆地产业布局搞好对接,做到“以海引陆,陆海统筹”。
区域建设用海规划是海域管理制度的创新。区域建设用海规划批复后,就可以逐片审批,而不属于拆分审批、越权审批。各市要继续积极参与全省集中集约用海调研。黄河三角洲地区的用海规划要同发改委的政策统一起来,同步调整、制订实施。
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是海域管理的基础,是科学管海的必要条件。要在编制全省集中集约用海区域规划的同时,启动《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和《山东省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2009年,我们要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围填海规模控制指标体系,做好建设项目围填海规模控制指标管理工作。国家海洋局审定平衡省级用海指标后,由省厅统一安排使用,不再向下分解。国家审批的建设项目的填海规模控制指标不下达地方,由国家海洋局在项目用海审批时直接核销。建设项目用海规模控制指标的实施不改变现有海域使用申请审批的程序。建设单位提出海域使用申请后,国家和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海洋功能区划、产业布局、海域使用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权属核查、用海面积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后,从控制指标后核减该项目用海面积指标。总量指标全部核减完后,不再审查项目用海。没有规模控制指标擅自批准填海的,按非法批准用海追究责任,并相应扣减下一年度指标。
(二)抓规范、修规则,理顺海洋管理,规范管海
近几年,国家搞了很多制度,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理顺这些制度,一是为了规范审核程序,今年要对项目用海的审核报批工作进行一次整顿规范,完善和健全审核制度;二是为了提高审批效率,主动做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相关用海项目的保障工作。要提前参与项目前期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严格把关、跟踪监管。在做好服务保障的同时,切实加强监管,防止从一个极端向另一个极端,杜绝盲目用海、粗放利用和违规审批。要加强对论证的评审和监管。要严格执行“海十条”规定的海域使用论证和评审时间。论证单位要建立论证报告内部审查制度,实行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双重把关的审核机制。规范海域使用论证评审工作,严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质量关。
(三)以建设“网上海域”为契机,扎实做好海域管理基础性工作,建立技术支撑体系
要加快开发建设“网上海域”管理系统,年内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建设要尽快延伸到县级,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联网。各沿海市要尽快启动县级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建设工作,这是急中之急,必须以最快速度连到县。在专网连到县级之前,县级海洋部门要到市级海洋部门上专网,运行海域使用管理系统等各项应用系统。
各沿海市要参照国家和省2009年工作方案编制本市动态监监视监测年度工作方案,于4月底前,报省海域监管中心进行技术审核。为使业务化运行规范有序地开展,保证监测工作质量,各市要针对地面监视监测、数据库管理和维护、传输网络安全、机房管理、数据资料保密等方面,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业务化运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要高度重视系统建设数据的录入和修正工作,要按照省厅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立足缺什么数据补什么数据的原则,对已确权登记的用海权属数据、已经发布实施的海洋功能区划、养殖用海数据进行修正后,尽快录入数据库。各市要在10月20前完成所有历史数据的入库工作,同时完成年内国家下发的基础地理、卫星和航空遥感等数据的整理入库工作。各市要根据国家要求,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结合本市海域管理的实际,制定业务化运行工作计划。监视监测数据要及时录入系统,每月5日前进行汇总并通过应用系统逐级上报。由巡查和举报发现海域使用异点异区信息的,各市要在3日内组织地面监测人员进行核查确认,核查后两日内将核查结果逐级上报。省厅年内计划组织两次海域使用专业技术培训,结合我省实际有针对性聘请有关专家讲课,全面提高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人员尚没按国家要求配齐的,要加大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力度,积极争取领导的支持,尽快充实技术人员队伍。
(四)积极推进渤海保护总体规划的贯彻落实
经过两年多的时间,渤海保护总体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印发,这是海洋与渔业环保工作的一件大事,全省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做好贯彻落实。要积极配合省发改委做好我省规划的细化与制定工作,使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大力推进“莱州湾生态整治示范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完善工作方案,加大海洋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莱州湾海洋牧场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及渔业生态修复、入海污染源湿地净化处理实验等示范项目的实施力度,在海洋环境容量和莱州湾环境承载力项目实施方面有较大突破,推进莱州湾生态治理。
(五)全面实施两个环保规划,强化环保监管与节能减排工作
做好《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的宣传,依据规划标准加大海洋环保工作的监管力度,依据《山东省海洋与渔业保护区发展规划》,积极开展保护区的选划和建设工作,确保规划落到实处。没有出台海洋环保规划的市地,要加快海洋环保规划的制定出台。要加大海洋工程监管工作,推动海洋工程环评审批和倾废管理工作。严格审批环评建设项目,强化污染排放总量管理,从控制新建项目污染增量上实现减排。明确权限和责任,加强海洋倾倒许可管理,对申请倾废的面积、倾倒物的种类、倾倒量及关停时间加强检查、督导,对违法倾倒行为坚决予以惩处。加强贯彻落实节能减排战略,探索实施海域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继续开展入海排污口普查、监测评价工作,加快莱州湾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研究进程,确定莱州湾沿岸主要污染物的减排指标,为以海定陆、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提供依据。
(六)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监测预报机构建设,做好海洋环境监测和防灾减灾工作
一要加快省、市、县(市、区)三级监测预报网络建设步伐,强化省市监测和预报机构建设,加快县市级机构建设,进一步强化和提升全省海洋环境监测预报能力。
二要全面开展海洋观测预报业务。省海洋与渔业厅将组织制定《山东省海洋观测预报体系2009~2015年发展规划》,各市要结合本地的实际,组织编制海洋观测预报体系发展规划。早准备,早动手,抓主动。今年将争取省政府发布新核定的《山东省防风暴潮警戒潮位》。
三要突出重点,强化海洋环境监测工作。进一步制定好全省海洋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将重点入海排污口、河流、近岸主要功能区等纳入监测范围,对海上油气平台、主要河口和重点海洋功能区开展实施监测,全面做好监测预报工作。建设海洋环境监测预报评价数据库。
四要严抓监测质量。各市要认真执行省厅制定下发的《2009年山东省海洋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实施方案》,做好迎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组织的监督和抽查工作。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要负责我省各市海洋环境质量的监督、考核和指导工作,监测质量考核成绩由省厅通报各市局。在此基础上,各市局要积极组织参加2009年的全国地级市监测站示范站考核工作,争取国家、省给予奖励。
五要整合监测力量,建立与国家监测机构的监测资料共享机制,为保护海洋环境和海洋防灾减灾提高服务水平。建设我省海洋环境监测预报评价数据库,为我省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加强海洋监测和防灾监测培训,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科技研究,搞好科技攻关,提高科技应对能力,力争抓好海洋灾害评估,并确保减少海洋次生灾害。
(七)积极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
加大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力度,加强与世界海洋强国广泛交流,通过积极推进东亚海环保项目和黄海大海洋生态系管理项目在我省的实施,更加全面掌握国外部分学科理论和实践的最新动态,推进我们在管理体制机制方面的创新与研究。要学习国际海洋倾废管理的先进经验,充分利用倾倒垃圾,搞好封闭式处理,推进海上人工岛建设。积极借用国外优势资源,为管理和科研服务,开创环保工作对外合作交流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