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加强海洋灾害应急处置

河北加强海洋灾害应急处置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5-05-21 01:40:10 

中国海洋报 2006年6月16日 近日,河北省海洋局向沿海各设区市、县(市、区)海洋局、河北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灾害速报和月报工作的通知》,以加强海洋灾害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沿海各设区市、县(市、区)海洋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手段,落实责任,加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理力度。《通知》对海洋灾害速报的时限与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通知》规定,海洋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市、县海洋局须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河北省海洋局报告海洋灾害发生时间、地点、来源、灾害性质、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及已采取的措施等,并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另外,不论有无海洋灾害发生,沿海各设区市、县(市、区)海洋局都必须在每月2日之前,将上月海洋灾害发生汇总情况报告河北省海洋局,以便掌握全年灾害发生趋势和规律,指导灾害防治工作。《通知》同时要求,沿海各设区市、县(市、区)海洋局要严格按照《河北省海洋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值班、灾情报告等有关制度和信息采集、速报设备和手段,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信息传递的及时性。
海洋灾害情况速报和月报工作是海洋灾害应急和处置工作的基础,可为抢险救灾赢得宝贵时间,帮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灭灾害,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提高防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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