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清河流域污染治理现状、问题与对策

来源:王诗成   发布时间:2015-05-21 01:40:59 

多年来,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小清河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是小清河流域污染依然严重。为了进一步开拓科学的治污思路,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建立职责明确、合力治污的管理体制和流域水环境管理的协调机制,构筑、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提高环境政策手段的综合效率,推进小清河流域海洋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已提到流域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一、小清河流域自然环境及社会经济概况

1.自然环境概况。小清河发源于济南市西郊睦里庄,干流全长237千米,北以黄河、支脉沟为界,南以泰沂山为分水岭,自西向东流经山东省5市的10个县(市、区),汇集18个县(市、区)的来水,于寿光市羊口镇注入渤海莱州湾,流域面积1.04万平方千米。

2.社会经济概况。小清河流域包括济南槐荫、天桥、市中、历下、历城5区,章丘1市,滨州邹平、博兴2县,淄博博山、张店、淄川、临淄、周村5区,桓台、高青2县,东营广饶1县,潍坊青州、寿光2市,计518(市、区)306个乡镇(街办)。总人口为1 067.1万人。2003年,流域内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 865.9亿元。

3.污染源及水环境质量现状。

水质现状。2003年水质监测结果显示,小清河干流仅睦里庄1个控制断面为类,其余马鞍山、五柳闸、还乡店、大码头、鸭旺口、辛丰庄、位桥、孙镇、渡口、浮桥、大肖、石村、三岔、候辛、羊口等15断面均为劣类。

污染物排放总量。据统计,2002年小清河流域内COD排放量为132 715/年,其中淄博市COD排放量最大,为58 316/年,占总量的43.9%;其次为济南市,其COD排放量为39 544/年,占总量的29.8%;滨州、东营、潍坊市的COD排放量分别占总量的4.5%13.1%8.6%。流域内氨氮排放量为13 249/年,其中济南市氨氮排放量最大,为5 353/年,占总量的40.4%;其次为淄博市,其氨氮排放量为4 950/年,占总量的37.4%;东营、潍坊、滨州市的氨氮排放量分别占总量的15.3%8.4%2.5%

4.小清河污染物入海总量。2008年小清河径流年携带入海的COD、油类、氨氮、活性磷酸盐、砷和重金属等主要污染物的总量约为5.5万吨。

二、流域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水质状况较差。小清河干流16个控制断面中,仅睦里庄1个控制断面为类,其余马鞍山、五柳闸、还乡店、大码头、鸭旺口、辛丰庄、位桥、孙镇、渡口、浮桥、大肖、石村、三岔、候辛、羊口等15断面均为劣类。

2.污染物排放总量大。为实现小清河流域的水质目标,小清河流域到2012COD和氨氮的排放总量需控制在1.41万吨/年和0.06万吨/年,即需要在2002年的基础上分别削减11.86万吨/年和1.27万吨/年,削减率分别为89.3%95.5%COD和氨氮的入河总量需控制在1.17万吨/年和0.05万吨/年,即需要在2002年的基础上削减10.08万吨/年和1.08万吨/年,削减率分别为89.6%95.5%

3.环境污染难以遏制。污染物入海总量居首位的为COD,约5.2万吨,约占总量的95%;其次为营养盐,约0.2万吨,约占总量的4%;石油类约377吨;重金属约773吨。

三、小清河流域海洋治理进展情况

()治理主要做法

1.指导思想。以《小清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规划》为依据,按照目标、总量、项目、投资、责任五位一体的控制思路,实施水污染治理、污水资源化、流域生态恢复与保护并举策略,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群众监督机制和宏观管理机制的作用,全面推进流域内经济结构调整、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污水资源化、生态保护和建设等各项工作,争取在2012年以前,实现小清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善。

2.治理原则。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与《“十五”计划》、《南水北调规划》、《小清河流域污染治理综合规划》、《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等相衔接,治、用、保并重,科技先导、创新保障。

3.区域范围、治理时限和行动目标。

区域范围:涉及济南、淄博、东营、潍坊4市。本计划以小清河入海口周围海域干流综合整治为重点,解决小清河流域及其海洋生态环境的污染问题。

治理时限:以2002年为基准年,20092012年为第一阶段,20122015年为第二阶段。

治理目标:到2012年,基本解决小清河流域环境问题。小清河干流所有水体控制断面、点位无超类标准的水体,即COD不超过40毫克/升、氨氮不超过2毫克/升,干流实现水体变清目标。其周围海域生态良好,海水水质达到类海水水质标准。到2015年小清河流域环境总体转好。小清河干流所有水体控制断面、点位水体COD浓度小于30毫克/升,氨氮浓度小于1.5毫克/升。海水水质保持在类海水水质以上。

()工作进展情况

1.治理总体情况。截至2007年底,流域内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小清河济南段(柴庄闸以上)划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满足南水北调调水需求;小清河干流其余各断面COD浓度小于100毫克/升,氨氮浓度小于5毫克/升。截至2008年,COD排放总量2.6万吨/年,氨氮排放总量0.1万吨/年。2008年污染物COD入河总量控制在2.1万吨/年,氨氮入河总量控制在0.1万吨/年。

2.治理工程概况。截至2008年底,投资10.3亿元,对小清河流域内主要市、县、区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扩建,削减COD7.7万吨/年,氨氮0.4/年。所有已建成污水处理厂配套建成了截污管网、污泥处理和除磷脱氮设施并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新建污水处理厂同步建设了截污管网、污泥处理和除磷脱氮设施并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

3.治理效益。截至2008年底,形成了COD削减能力8.4万吨/年、氨氮削减能力0.4万吨/年,小清河干流水质得到明显改善,上游睦里庄至柴庄闸河段基本达到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类水质目标,下游淄博、滨州段因支流水质改善而得到较大改善。

四、小清河流域海洋污染治理目标与措施

()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

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2012年,小清河流域COD排放总量控制在1.4万吨/年,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0.06万吨/年;2015年,COD排放总量控制在1万吨/年,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0.04万吨/年。

2.污染物入河总量控制计划。2012COD入河总量控制在1.2万吨/年,氨氮入河总量控制在0.05万吨/年。2015年,小清河流域COD入河总量控制在0.9万吨/年,氨氮入河总量控制在0.02万吨/年。

3.小清河径流年入海总量控制计划。2012年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在4万吨,其中COD入海总量控制在3.3万吨。2015年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在2.8万吨/年,其中COD入海总量控制在2.1万吨/年。

()重点工程建设计划

1.污染治理工程

任务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到2012年,根据需要在流域内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工程26项,新增处理规模为79万立方米/日,可新增COD削减能力7.2万吨/年、氨氮0.4/年,需要投资9.9亿元。到2015年底,小清河流域新、扩建2座污水处理厂,形成处理能力8.2万吨/日,污染物削减能力COD8.3万吨/年,氨氮0.5万吨/年。

计划安排:已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计划。小清河流域投资3.1亿元对已建成的14座污水处理厂完善配套污水管网310千米。已建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设施建设计划,小清河流域投资3.25亿元对已建成的14座污水处理厂新增除磷脱氮功能。

2.工业污染源控制工程

任务要求:制定重点流域汇水区鼓励、限制、禁止发展产业名录,在审批项目时,应严格执行名录制度,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工业点源综合整治,实施清洁生产及工业企业再提高工程,关停流域内的“十五”土()企业。

计划安排: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一切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在除保护区外的流域汇水区,限制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轮胎及橡胶加工制造业、化学原药药品制造业、印染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皮革皮毛羽绒及其制品业、造纸及纸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加工业、煤炭采造业、电镀、发酵制品业(淀粉)、酒精及饮料酒制品业。

工业点源综合治理工程。到2012年底,小清河流域完成55个工业点源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投运率不低于90%2015年底,工程投运率达到100%

3.面源污染控制工程

任务要求:实施“两减三保”行动计划,即以“减少农药、减少化肥,保产量、保质量、保环境”为目标,以强化技术培训、提高技术到位率为手段,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优化结构、总量减少”的原则,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到2015年,使小清河流域化学农药、化肥的使用基本做到品种结构合理,利用率明显提高,农业面源污染基本得到控制。

区内原有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建设治污设施并达标排放,粪便和污水要实现资源化利用。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坚持“三同时”的原则,不得产生新的污染。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开发农村新能源和有机肥料,实现残留物的多层次循环利用。实现水产养殖的总量控制,减少对水体的污染。加强对船舶和航道、码头、船舶制造业的污染控制,完善船舶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理装置,减少入海污染物总量。

4.生态恢复和保护工程

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各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建设技术标准,通过充实人员、加强培训、购置监测设施设备、完善监测手段,着力建设海洋环保业务工作支撑体系。设置小清河干流断面,对各入河排污口、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污口设置自动监控装置,开展海洋环境监测和入海排污口监测。实施小清河附近海域污染状况与趋势性监测,开展海洋环境与生态质量状况评价,建立小清河附近海域生态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完善灾害预警能力建设工程,做好海洋灾害评估、赔偿救济。

(1)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监测断面。考虑调水干线沿线河流、湖库状况以及跨省界、市界河流情况,确定小清河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4个,分别为小清河干流的柴庄闸、辛丰庄、石村和孝妇河的长山桥。

监测项目。流量、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

监测频次。每月监测一次。

(2)重点污染源的监测:为了保证小清河流域内河流水质、湖库水质的逐步改善,必须保证污染源达标排放,因此需对重点污染源实行在线监测。必须同步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对日排废水100吨以上或日排COD30千克或氨氮20千克以上的重点排污企业必须在2012年底前完成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运行。

(3)入海排污口监测:监测内容:排污口的地理位置、现场实况照片,污水中的污染物瞬时浓度、瞬时污水流量。

监测时间:全年监测6次,分别在3567910月上旬实施。

(4)邻近海域环境监测:

监测内容:水质、沉积物、生物质量、大型底栖生物种类、海域环境实况记录。

采样时间:水质采样应在低潮时进行,沉积物和生物采样时间与水质同步。

5.小清河滨海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计划资金投入800万元。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扩大海洋经济动物、藻类增殖规模,制定有关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增殖保护效果进行跟踪评价,大力开展海洋经济动物恢复性保护芦苇湿地生态治理示范工程,计划在2012年前完成。

6.小清河环境容量研究工程

在对海上污染物和陆源污染源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小清河入海口周围海域环境生态资源状况作出综合评价。利用数值模拟技术CECOMSED模型,对小清河NPCOD等主要污染物因子总量进行模拟,确定莱州湾环境容量。

根据小清河及其周围海域环境容量,提出有关市、县、区向小清河的排放污染物质的指标,为沿小清河市、县、区政府治理小清河及其周边海域提供决策依据。初步探讨污染指标排放配额制度和有偿申请方法的实施。

()环境效益分析

2012年,治污项目建成投运后,可形成COD削减能力10.97万吨/年、氨氮削减能力0.6万吨/年,小清河流域8个控制单元全部达到规划水质目标。其中小清河干流、漯河、杏花河、淄河、孝妇河、新塌河可以稳定达到规划水质目标,朱龙河、支脉河基本满足规划水质目标。织女河、预备河和胜利河控制单元,每年排入的污染物量仍略高于环境容量。小清河入海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周围海域生物资源年产值上升到3亿元。

2015年底,治污项目建成投运后,可形成COD削减能力14万吨/年、氨氮削减能力0.9万吨/年。小清河干流水质明显改善,小清河干流和其支流基本达到规划水质目标。小清河周围海域基本达到清洁海域标准,其周围海洋生物资源丰度增加到10亿元。

()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

1.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流域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机制,明确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和义务。

2.政策科技保证。政策保证:建立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制度,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利用国债资金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努力争取加大涉南水北调项目的国债资金投资比例。利用排污费、超定额用水加价等资金用于水污染防治。利用价格杠杆,激活治污市场。加快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生态补偿体制。

科技支持:围绕点源治理、水资源利用、中水资源化、流域生态修复开展科技攻关。组织科技示范,强化相关技术推广。

3.监督管理。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4.舆论监督和公众参与。进一步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成就和严峻形势,提高全社会的关注程度和参与意识。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各类人员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环保教育与培训。加强环保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环保工作能力和水平。

对涉及群众利益的规划、决策和项目,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设立污染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社会团体和公民积极参与小清河治理的实施,在建立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环保管理网络中,聘请专职或兼职环保监督员,发挥基层群众对环保工作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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