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赤潮灾害应急预案的总体设计

来源:王诗成   发布时间:2015-05-21 01:41:04 

为切实加强我省赤潮预防控制治理工作,确保在发生赤潮时能够为社会提供及时、迅速、高效的服务,减轻损失,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存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海洋赤潮监测技术规程》、《海洋赤潮信息管理暂行规定》(国海环字[2002]19),我省应启动制定赤潮灾害应急预案。

一、赤潮应急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强化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赤潮灾害的防范意识,把加强赤潮的监测监视与防治措施有机结合起来。

2.属地负责、区域管理的原则。沿海各市政府对管辖海域内的赤潮防治工作负总责,区域有关政府部门参与。

3.快速反应、各级各部门联动的原则。建立赤潮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发现、报告、监测、防治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赤潮,部门联手,快速作出反应。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由省政府办公厅及其有关部门组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监督、指挥和协调赤潮监测、管理和防灾减灾工作,组织赤潮受灾区渔民群众采取科学防范措施,尽量避免和减轻灾害损失,宣布赤潮应急行动开始、结束。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拟下设办公室和两个工作组具体负责赤潮防治日常工作;负责赤潮灾害信息管理和信息发布;组织有关新闻媒体报道;负责处理有关信息,向省政府和国家海洋局汇报,并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信息。

下设两个工作组:技术组由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业务机构组成,技术组组长由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一名副主任担任,其成员由国家海洋局北海监测中心一名高工、沿海七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各一名技术人员组成。具体开展所辖海域赤潮灾害监视监测和赤潮监控区业务和监测预警工作。接到赤潮报告或命令后,立即赶赴赤潮发生海域,对水文气象、水质、赤潮生物种类和密度、毒性等状况进行现场监测,分析赤潮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将监测结果和趋势预测向同级赤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开展灾情调访和灾害损失评估。

联合执法检查小组由省海洋与渔业厅及其海监、渔政部门和省环保局、省质监局、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等有关单位组成。具体工作是在赤潮多发期加强重点海域巡航监视,及时向技术组通报监视情况;保证赤潮灾害应急监测用船;禁止赤潮发生期间的渔业采捕活动,严格控制陆源入海排污总量控制,监督检验赤潮发生海域水产品质量,严格控制受赤潮毒素污染的水产品进入市场。

三、赤潮报告及应急程序设定

1.报告程序

赤潮监视志愿者发现海水异常时,及时向当地赤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地赤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或上级指示后,通知当地技术组对水色异常海域及时进行现场监测,并尽快向省赤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有毒或规模较大、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的赤潮,可直接向省赤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报告。

省赤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监测力量赴赤潮发生现场进行跟踪监测。努力做到对赤潮监控区进行高频率、高密度的监视监测和预测预警,及时发现、及早预报、有效防灾,确保监控区内赤潮的发现率100%。对全省海域赤潮进行大面积监视和预测预警,全面掌握全省海域赤潮的发生频率、主要赤潮生物种类及时空变化,及时发现全省海域发生的赤潮事件,并向国家海洋局报告。

2.应急响应程序设定

赤潮发生海域所属的市、县(市、区)赤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技术组组织人员赶赴赤潮发生现场进行监视和跟踪监测,及时进行赤潮生物种类鉴定,每天巡航监测一次,直至赤潮完全消失。

省技术组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帮助当地赤潮领导小组做好安定民心的宣传工作,协助渔民抗灾救灾。对赤潮应急跟踪监测情况和抗灾减灾情况及时向省赤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根据以下情况结束赤潮应急行动:无毒赤潮完全消失时;有毒赤潮完全消失,且赤潮毒素含量低于人体安全食用标准时。

四、损失评估及救援措施的实施

1.损失评估

赤潮应急行动结束后,各级赤潮技术组负责赤潮损失评估,并及时向当地和上级赤潮领导小组报告。

2.救援措施

各级赤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各种传播媒介(如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开展赤潮科普宣传工作,使大家充分认识赤潮的危害性,了解防范赤潮灾害的方法,提高基层单位和沿海群众对赤潮灾害的防御意识和防范能力。

政府部门对因赤潮灾害严重受损的企业或群众,可从财政中安排适当的救济。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须将赤潮监测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制定资金计划,按照计划加以落实,及时配合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

省技术组作为全省赤潮监视监测和预测预警的主要技术力量,组织对沿海市赤潮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对赤潮监视志愿者的现场调查技能培训。北海监测中心可作为赤潮应急响应的重要技术支撑。

沿海各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部门做好实验药品和仪器设备的详细测算和需求计划,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

20083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