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至2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山东省考察工作。图为胡锦涛总书记视察青岛港
10月16日至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山东省考察工作。图为胡锦涛总书记视察东营市现代渔业示范区。(根据视频截图)
8月10日,2009中国•青岛蓝色经济发展国际高峰论坛在青岛举行。图为论坛现场。
美丽的日照海滨
美丽的黄河三角洲
8月12日,国家海洋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签署《关于共同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图为协议签署现场。
11月2日,东北亚地区地方政府联合会海洋与渔业专门委员会在青岛正式成立。图为成立大会现场。
11月3日,中国山东十大渔业品牌推介会在青岛举行。图为东北亚地区地方政府联合会海洋与渔业专门委员会与会代表出席推介会。
繁忙的沿海港口
海洋环境监测预报
6月16日,农业部联合环渤海四省市在山东莱州市举行大规模渤海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图为省、部领导参加放流活动。
山东十大渔业工程通过专家论证
11月25日,《龙口湾临港高端制造业聚集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通过省级预审,标志着山东省集中集约用海从理论走向实践,取得重要进展。
一、胡锦涛总书记两次视察山东,就海洋经济发展作出重要指示
4月21至2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我省考察期间指出:“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培育海洋优势产业,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10月16日至19日,胡锦涛总书记来我省出席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期间,考察了东营现代生态渔业示范区。他指出,山东海域面积辽阔,海洋资源丰富,发展海洋经济大有可为。要充分利用这一优势,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大力发展海洋产业,同时还要保护好海洋环境,使海洋经济真正成为山东经济的重要增长极。
山东是我国最大的半岛,拥有发展海洋经济优越的区位、资源和科技条件。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山东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多层次、多形式的半岛蓝色经济区高峰论坛纷纷举办,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发挥海洋优势,将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上升为全省乃至全国经济战略已经成为共识。
二、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6月30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蓝色经济区的内涵和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基本思路。要求坚持统一规划、保护开发、立体发展,坚持海陆统筹、区域统筹、产业统筹,坚持创新驱动、改革推动、开放带动,以沿海七市为前沿,以全省资源要素为依托,以海带陆、以陆促海、内外联动,努力建设我国海洋科技教育中心、海洋优势产业集聚区、海滨国际旅游目的地、宜居城市群和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形成连接长三角和环渤海地区、沟通黄河流域广大腹地、面向东北亚全方位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增长极,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服务全国发展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三、国务院批复《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
11月23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自此,黄河三角洲地区的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明确了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的近远期目标、战略定位和发展格局。这一规划的批复对于山东省大力发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渔业经济板块,带动全省海洋渔业大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黄河三角洲拥有900公里海岸线、1500万亩浅海、212万亩滩涂,渔业是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的重点产业之一。按照规划,山东在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大框架内,划定了无棣、利津、垦利、莱州等近海区域为生态渔业区,重点发展水产增殖业、健康养殖业和精深加工,建设环渤海地区水产品物流贸易中心。
四、国家海洋局与省政府签署《关于共同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8月12日,国家海洋局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在济南正式签署《共同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力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促进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按照协议,山东省将把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战略,以此统揽各项重点带动战略的实施。国家海洋局将把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作为全国海洋事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在工作指导和重大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支持山东在海洋领域综合配套改革方面先行试点,把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作为全国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验区、集中集约用海先行区、海洋生态修复示范区、高端海洋产业发展引领区。
五、东北亚地区地方政府联合会海洋与渔业专门委员会正式成立
11月2日,东北亚地区地方政府联合会海洋与渔业专门委员会在青岛正式成立,这是东北亚地区地方政府联合会在山东设立的第一个专门委员会。山东省省长姜大明、东北亚地区地方政府联合会秘书长李海斗和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的领导共同为东北亚地区地方政府联合会海洋与渔业专门委员会揭牌。来自日本、韩国、蒙古、俄罗斯和中国的二十二个会员省政府负责人及国际机构代表,国际知名海洋与渔业专家参加了成立大会。会议期间,与会中外代表参加了海洋生态保护与现代渔业管理高端论坛和中国山东十大渔业品牌推介会。
会上,五国地方政府达成共识,发表了《青岛宣言》,表示今后各地方政府将高度关注海洋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和蓝色经济在提升地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引领作用,重视海洋与渔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加强科技学术交流与合作,有计划地开展水生生物养护行动,共同参与海洋与渔业领域的国际合作,共同应对海洋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加强会员地方政府间的合作。
六、省政府出台“海十条”保增长促发展
1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向全省各级政府和各大企业转发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海洋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意见》在海洋功能区划、重大项目用海、海域使用审批效率等方面出台了十大措施。要求简化海域使用审批手续,优化项目用海审批环境,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用海尽快落实;对列入中央投资计划清单和省重点建设的项目,选址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可以提出海洋功能区划修改方案;允许用海企业取得用海批准通知书后开始围填海施工作业;积极执行减收和免收海域使用金的优惠政策。“海十条”的出台对全省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涉海企业的高度评价。
七、省政府批准实施《山东省海洋与渔业保护区发展规划》
5月11日,由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编制的《山东省海洋与渔业保护区发展规划》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施行。规划分近期2009-2015年,中长期2016—2020年两个阶段,重点建设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四种类型的海洋与渔业保护区共规划建设100处。
年内,山东省重视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环境保护纳入沿海政府考核体系。省、市、县三级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体系和海洋应急管理、监测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有了新提升。《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与《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山东省海洋与渔业保护区发展规划》形成了较完整的海洋环境保护规划体系。目前,全省已建立各类海洋保护区24处,海洋保护区总面积约100多万公顷。
八、渤海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成功举行
6月16日,农业部联合环渤海山东、辽宁、河北和天津四省市,在渤海莱州湾联合举办2009年渤海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向渤海投放重要经济鱼类苗种1300万尾。这是农业部首次联合环渤海地区四省市人民政府在我省开展的渔业资源增殖活动。
为改善水生生物资源状况,维护生态平衡,从2005年开始,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启动了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五年来,各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并带动社会投资和群众开展公益放流。大规模增殖放流、人工渔礁建设和保护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近海重要经济渔业资源得到有效补充,有效改善了近海生态环境,对防治水域荒漠化产生了重要作用。
九、山东省规划渔业未来发展十大工程
为助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谋划未来十年全省海洋与渔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年内,全省组织规划了海洋与渔业发展十大工程。按照规划,今后5-10年,山东计划有效整合渔业专项资金和省级海域使用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在全省组织实施渔业资源修复、渔港及渔港经济区建设、500万亩标准化生态养殖池塘整理、渔船标准化改造、海外渔业、渔业良种、平安渔业、莱州湾生态整治示范、水产品质量保障、渔业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工程等十大渔业工程。通过上述十大工程的实施,有效恢复渔业资源,改善渔业基础设施,提升渔业产业素质和渔业安全水平。
十、全省集中集约用海扎实推进
在经过近两年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年内,省海洋与渔业厅提出了《实施集中集约用海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草案》。《草案》立足山东半岛海洋经济的区位、资源、科技和基础设施等优势条件,初步提出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主体区和九大核心区的空间布局、发展重点和主导功能。随后,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关于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创造集中集约用海建设新模式,拓展离岸岛群空间架构”的明确要求。全省统筹谋划布局,以有利于合理利用岸线和海域资源,有利于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聚区,有利于提高用海审批效率为原则,开展了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编制。
11月25日,《龙口湾临港高端制造业聚集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通过省级预审,标志着山东省集中集约用海从理论走向实践,取得重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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