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物 简 介

来源:海洋财富网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1:11 
李长义 中共党员,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域管理处处长。
2004年被人事部国家海洋局授予“全国海洋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李长义同志在海域管理处处长的位置上一干就是7年,为辽宁省的海域管理工作做出了贡献。在工作中,他带领党员干部,以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围绕加强海洋管理,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努力实现“海上辽宁”建设战略目标。结合辽宁省的实际,努力完成海域管理工作目标,发挥了一个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李长义带领全处的同志,紧紧围绕厅党组确定的全省海洋管理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海域管理工作新路子。 在海域管理工作初期法律制度还不健全的情况下,从编制海洋功能区划着手,努力做好海域管理的基础工作。在他的主持下,克服经费紧张、工作任务重等诸多困难。在全国的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中,《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第一个报国务院审批。
海域法颁布后,他带领全处的同志,以加强海域管理法律、法规建设和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先后制定了《海域使用审批权限规定》《养殖用海管理办法》《海洋功能区划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配合《海域使用管理法》的实施,开创了海洋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2002年是《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的第一年,他带领党员干部从基础工作抓起,利用三个多月的时间,彻底摸清了全省海域使用现状,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他迎难而上,排除各种干扰,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了主攻工程用海和养殖用海两大方向,并积极推广海域管理示范区的经验,在全省取得了成功。
他对工作认真负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海域使用项目审批中,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履行严格的集体审批制度。他带领全处同志团结向上,互相协调,互相促进,在机关树立了团结合作的典范。由于表现突出,2000年~2003年连续四个年度他被评为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机关优秀公务员。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