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陈连增副局长在赴天津调研时表示:要高度重视并大力推动海水淡化与海洋能开发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05-21 01:48:52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1223~25日,国家海洋局副局长陈连增率领调研组,对天津地区的海水和海洋能开发利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此次专题调研是国家海洋局认真履行国务院新 “三定”方案赋予的海水利用和海洋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应用与管理职能的举措。

调研组先后对天津北疆电厂海水淡化和海水循环冷却工程、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天津碱厂海水循环冷却示范工程、天津大港新泉海水淡化工程进行了现场考察,随后又赶赴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天津市海洋局等有关单位进行调研,对有关海水利用项目执行情况,天津地区海水利用现状、存在问题和发展建议等进行了深入的了解。

调研期间,陈连增副局长对下一步的海水淡化工作提出了5点要求。一是加强海水利用战略研究,并参考相关行业的发展模式。二是逐步构建起国家海水利用政策法规、标准体系。三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培育国内海水利用的领军企业。四是建立海水利用的质检体系,形成对海水利用市场的监管能力。五是加强对海水利用工作的宣传,扩大海水利用的应用范围。

陈连增副局长表示,海洋能的开发利用前景十分广阔,要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海洋能的开发利用。海洋能工作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做好海洋能发展战略研究,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同时,提出适合我国海洋能发展的对策和路线图;二是做好 “十二五”期间海洋能发展规划,并在国家能源规划中占有一席之地;三是积极推动海洋能的研究与示范,并多渠道争取对海洋能利用的支持;四是加强海洋能研发能力建设。

陈连增副局长还对天津市海洋工作提出了4点希望:一是积极推动科技兴海,为滨海新区发展服务;二是继续做好 908专项”工作,保证专项成果及其实际应用;三是把海水利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天津市海水利用规划,与国家海洋局一起积极争取国家关注和支持海水淡化工作;四是积极推进海洋能的利用工作。

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司司长周庆海,副司长邱志高、雷波等一同参加了此次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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