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1外籍货轮失火无人受伤

来源:新闻晨报   发布时间:2015-05-21 01:52:50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12月22日中午1150分许,停靠在上海逸仙路4177号上港集团张华浜分公司一码头的俄罗斯籍货轮“马尔可夫”号突然起火,海事、消防、边检、港监等部门接报后相继赶到现场,并展开灭火救援。1235分左右,货轮上的明火被扑灭,没有人员受伤。据初步了解,起火原因为船方所请的维修人员使用电焊时,火花不慎掉落到货舱中用塑料编织袋包装的元明粉上而引起大火。

昨天中午12时左右,正在码头执勤的吴淞边检民警突然发现,停靠在7号泊位的外籍船舶“马尔可夫”轮上浓烟滚滚,船上人员在不断跑动,并大喊“着火了”,船舱内不时传来爆裂声。

民警了解后得知,船的中舱位置已出现明火,而且船上载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随时有爆炸的危险。吴淞边检机关立即启动预案,一边联系消防,一边将作业工人疏散至安全地带,并配合船方开展营救,帮助船方将危险物品运至安全区域。

接报后,吴淞海事处立即调动4艘海事巡逻艇赶往事故水域,上海消防部门调动23辆消防车辆赶往码头现场。在近半小时的努力下,“马尔可夫”轮上的火势被控制,船上的外籍船员和作业工人被顺利疏散至安全地带,没有人员受伤。

据了解,俄罗斯籍货轮“马尔可夫”号总长156.84米,从江苏镇江装载了2500吨元明粉,中途靠泊上海港再加装部分钢管和设备后将前往伊朗阿巴斯港。在张华浜码头靠泊期间,船方请了某维修工公司对船舱盖进行维修,维修人员在使用电焊作业时,操作不当,火星掉落到货舱中用塑料编织袋包装的元明粉上后引起大火。

根据海事部门的相关规定,目前虽然火势已被扑灭,但起火船舱需封舱48小时进行观察,以防死火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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