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首部海洋环保法规获通过 明年5月1日起施行
来源:海洋财富网 发布时间:2015-05-21 01:56:23
厦门首部海洋环保法规近日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明年5月1日起施行。
四处自然岸线不得改变
《厦门市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对破坏海洋生态的几种情形予以明令禁止,或严格控制,如禁止在厦门海域开采海砂;禁止在厦门海域中华白海豚保护区、文昌鱼保护区及其他依法设立的禁渔区进行捕捞;严格控制在厦门海域从事水产养殖。
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厦门现存的自然海岸线已经不多。对此,《规定》明确点出几处自然岸线,禁止任何改变这些岸线的活动。这些岸线包括海沧鳌冠滨海自然岸线、环岛路滨海沙滩岸线、鼓浪屿岛屿岸线和海沧东屿湾岸线。
对于排污,《规定》也做出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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