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海域勘界暨海洋伏季休渔工作会议召开

贾万志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来源:水母网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1:54 



全省海域勘界暨海洋伏季休渔工作会议召开
贾万志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2006年5月31日14:22





5月29日,省政府在烟台召开全省海域勘界暨海洋伏季休渔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海域工作会议、黄渤海区伏季休渔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省海域勘界、海洋伏季休渔和渔业安全工作。省公安边防总队、省安监局、山东海事局、省民政厅的有关负责同志,沿海各市分管副市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沿海县(市、区)分管县(市、区)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等参加会议。副省长贾万志、国家海洋局勘界办主任高振生、黄渤海渔政局副局长孙有恒、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高洪波、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侯英民、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王诗成、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王守信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副省长贾万志作重要讲话,侯英民厅长就海域勘界、伏季休渔和渔业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讲了具体意见。
贾万志副省长指出,省政府对海域勘界工作高度重视。沿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把海域勘界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取得很大成绩。省海洋与渔业厅作为海域勘界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推动了全省海域勘界工作的进展。国家要求,今年年底前各省必须完成省、县两级海域勘界任务。从全省海域勘界总体进展情况看,已勘定的市际线占应勘界线的43%,市辖区内的县际线仅完成待勘线总量的20%,全面完成海域勘界任务有很大差距。从现在起到年底只有7个月,时间非常紧迫,工作任务繁重。沿海各级政府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针对本市海域勘界的总任务量和工作进度,排出时间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年底前完成县际间海域勘界任务。关于海洋伏季休渔问题,贾万志副省长要求重点把握以下工作重点:要提高认识,认真落实伏季休渔管理制度;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检查;要安排好伏休期间渔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关于渔业安全问题,贾万志副省长强调:要真正树立起安全发展的新理念;要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要抓好渔业安全“双基”工作。
侯英民厅长在讲话中要求,要认识加快推进海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信心,攻坚破难,确保今年底海域勘界任务的完成。一要配合国家做好省际海域界限的勘定工作。省及有关市、县要积极负责地配合国家海洋局勘界办,做好上述三条省际线海域勘界的服务工作。二要争取提前完成市际间海域界线勘定工作。我省7条市际线,目前烟台与威海市2条线签订了划界草案协议书,东营与潍坊市海域界线省政府做出了行政裁决。目前正在进行协调的青岛与日照市、青岛与烟台市、烟台与潍坊市之间的3条线,争取在今年10月底前签订界线协议书;正在初拟划界草案的滨州与东营市海域界线,不久前,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海洋、民政和有关专家到有关县区进行了专题调研,拟于近期就该条线海域划界草案召开一次专家研讨会,年底前也必须签订划界草案协议书。三要加快推进市辖区内的县际线勘定工作。全省沿海7市辖区内的县际线共26条线。青岛市区胶州湾内的5条、日照市区1条,共6条线,两市政府已确定涉界海域行政管理权不再下放各区,由市政府统一管理,所以可不再对有关市辖区划定海域界线。这样,全省实际需要勘定的市辖区内县际间海域界线共20条。截至目前,除已签订界线草案协议书的4条之外,经协调基本达成共识待签订界线协议书的6条线,要抓紧操作签订界线协议书;对界线方案征求了意见正在进行协调的7条线,要在今年10月底前签订界线协议书;威海市正在进行勘界的3条线,最晚也要在年底前签订界线协议书。关于伏季休渔,侯厅长强调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要强化伏休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强化海陆监管,狠抓措施落实;要加强涉外渔船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对渔业执法人员的监管力度。关于渔业安全,侯厅长指出,省厅决定,自6月10日至9月20日,在沿海七市集中开展全省渔业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各级要高度重视这次大检查活动。省厅成立组织实施机构小组,具体负责安全大检查的组织调度工作。各市、县要根据检查方案,结合本地特点,切实加强百日安全大检查的组织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用心抓好检查,用心抓好隐患整改,用心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关键性问题。检查的重点有五个方面,即基层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渔民安全教育培训质量,渔船安全适行状况,渔港安全监管工作以及伏季休渔期间渔船停港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过程中,各市、县要强化安全生产的综合整治工作,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责任、安全管理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健全、执法监督不严格、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部门和生产单位,达不到安全适航规范,安全设备配备不齐,渔民无证上船、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渔船,由检查组与被检单位或渔船负责人(船主、船长)签字确认,报各市与省督导组备案。安全事故隐患可现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根据检查组规定时限,由被检查单位上一级主管部门(单位)监管整改;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由管辖市海洋与渔业局直接负责监督整改。隐患整改完毕,由管辖市政府或海洋与渔业局统一负责验收,报省督导组备案。对验收不合格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处罚,对单位该通报的通报,该停产的坚决停产;对渔船该停航的坚决停航,严防安全事故隐患未除导致更大的事故发生。要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全省渔业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来源:勘界办、办公室、信息宣传中心、渔政处

200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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