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海滨一景。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多年来,坚持科学用海的葫芦岛市采取多项措施保护海洋环境。目前全市近岸海域水质良好,继续保持全海域各功能区100%达标,无单项超标因子,近岸海域水质总体达Ⅱ类水质标准。
位于环渤海经济圈中间地带的葫芦岛海岸线长261公里,近海海域面积约820万亩,滩涂面积20.73万亩。为了科学有序地开发海洋资源,葫芦岛市通过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治海。2002年以来,葫芦岛市先后制定《碧海行动计划》、《海域突发性污染应急预案》、《突发海洋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养殖用海管理意见》、《海洋功能区划》等法规。同时对计委、财政、建设、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海事、环保等部门对海洋保护进行责任明确。
葫芦岛共有直排海重点企业4家,保护海洋环境抓好直排海企业的污染防治工作至关重要。目前,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已建成废水治理设施4套,实现了集团工业污水全部回用,达到零排放;渤海造船厂建设500吨/日地埋式污水处理站一个和300吨/日油水分离装置一套,污水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绥中电厂工业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各项污染物均稳定达标排放,并计划在2010年实施零排放项目;绥中36-1原油处理厂投资5000万元,建成污水生化处理系统,实现工业废水稳定达标。另外葫芦岛市通过加强对通过五里河排污管线排海的中国石油锦西石化分公司、锦化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家废水排放量在100万吨/年以上企业的监管,确保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工业废水中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断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控制陆源污染的葫芦岛市还先后投资兴建9座污水处理厂,目前日处理生活污水能力达到13.3万吨,实现全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入海。
此外,葫芦岛市还强化海洋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有关部门通过加强对海域污染事故的监督管理,对海上作业不当、违法倾倒、养殖等污染海洋行为加大处罚;积极主动介入海洋工程、海岸工程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对施工过程实施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从源头控制污染发生;加强港口与船舶污染防治,杜绝违法排污,最大程度地避免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在严控污染的同时,葫芦岛还着眼长远,大力推进生态农业建设,控制面源污染。如今,他们在农村地区大力推广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和能源生态模式,实现节能、种植、养殖同步;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实现了洗涤用品无磷化;加强农村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示范工程建设;引导农民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防止面源污染加剧。
大海蔚蓝。由于葫芦岛人亲海、护海,蓝色的海洋必将长久地服务并造福于葫芦岛这片近海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