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渔业报:提高质量安全是核心

来源:中国渔业报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2:26 

在互联网上,键入“水产品质量”五个字,“Google”一下,有612万条相关信息!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社会各方面对“水产品质量”的高度关注。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一方面,水产品作为人类食物的重要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和重视。联合国有关机构在2001年将鱼肉确定为人类21世纪最佳动物源性蛋白质来源,目前全世界有1/6的人将鱼类作为主要的动物源性食品来源。随着我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水产品的消费需求也越来越大。另一方面,我国水产品出口近年来一直保持高速增长态势,2005年出口额达78.9亿美元,约占我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30%,约占世界水产品出口总额的10%,连续四年居世界第一位。而且经历了2002年输欧水产品“氯霉素”和2003年输日烤鳗“恩诺沙星”残留超标,以及2005年美国对我初级冷冻虾产品征收高额反倾销税等风波。因此,“水产品质量”越来越引起了国际国内社会的高度关注。

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是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入手,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食品质量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之一,因此,纲要进一步提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设施建设,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依法加强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当前,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不仅仅是要保证人们有鱼吃,还要保障人们吃得放心、吃得安全。近年来,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大了水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力度,开展了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建立水产品质量日常监管制度和模式、督促和引导企业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长效和全程管理机制等有关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应该说,目前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总体是有保障的,是值得信赖的。

但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渔业生产者的质量意识还比较淡薄,市场竞争不够规范;缺乏完善的法律支撑体系和约束机制;水产种苗、渔药、渔用饲料及其添加剂、加工产品保鲜剂和着色剂等渔业投入品的管理和使用不规范;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滞后;水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还不够完善、手段乏力;渔业水域环境污染严重;等等。这些问题是各级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时期内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目前,各级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要切实增强抓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转变职能,把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作为新时期的一项重要职责。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转变行动实施方案中提出,对水产养殖生产全程进行质量监控,从苗种、配合饲料、生产环节用药、病害测报、养殖环境质量监测评价、污染事故跟踪监测、市场水产品药残例行监测等多环节、多领域全程控制水产品质量,目的就是要全方位保证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令人欣喜的是,目前市场上已经有了“通威鱼”,我们的渔业企业已经在这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政府、科研机构、推广机构、中介组织、企业、养殖户和广大消费者的共同努力,通过对养殖水产品“从池塘到餐桌”的全程监管,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一定会迈上一个新台阶。

200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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