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开发与管理:从政策工具角度加强我国海洋应急管理

来源:代元龙   发布时间:2015-05-21 02:07:34 

近年来,我国海洋自然灾害、溢油撞船事故、大面积鱼类突发疾病等海洋突发事件频发,仅2008年上半年造成的经济损失就达1060.52亿元,对沿海地区乃至全国发展造成了很大影响。随着国家海洋局新 “三定”方案的出台,海洋管理部门在我国海洋应急管理中应承担起更多职责。

一、成立海洋应急管理委员会,加强组织领导。为快速高效地处理涉海突发事件,海洋应急体系建设中最急迫的就是在中央层面成立以国家领导为组长,依托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由涉海政府机构和有关专业组织组成海洋灾害应急委员会,作为海洋应急方面的领导、指挥和协调机构,充实、壮大海洋管理部门在海洋应急中的作用。同时,积极引导、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社会亲和力、技术专业、反应灵活、运行成本更低等方面的优势,吸引其积极参加到海洋应急中来。

二、加强海洋应急法律体系建设。首先应制订一部国家海洋应急专项预案,作为我国海洋应急管理的纲领性法律文件和制度框架,对于提高我国政府海洋应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其次在《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 《赤潮灾害应急预案》 《全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重大海上溢油应急预案》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海洋应急管理的专门法律法规。

三、建立涉海公共财政的应急反应机制。发挥预备费、税费、保险等财政工具的作用。一般地说,海洋应急最突出的财政手段就是完善涉海法人、自然人的海洋突发事件保险制度,尤其是针对溢油问题设立船舶油污保险和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建立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赔偿机制。

四、加强海洋应急信息体系建设。首先加快海洋应急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积极完善海洋应急监测监视系统、改进预测预报系统、建立辅助决策支持系统、构建纵横相连的宽带信息交换网络系统,以达到信息共享、降低损失的目的。其次重视和发挥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在海洋应急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畅通渠道。在处理突发事件时,政府应与媒体作深入沟通、协调和合作,迅速发布事件的过程,以防混淆视听,使媒体在政府的正确引导下充分介入事件中,及时发布反馈信息,成为政府与百姓之间沟通的桥梁、减压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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