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和谐广东的若干意见》,经过半年多的考察调研活动,提出了在广东开展“和谐海洋”建设的新思路。
据介绍,所谓“和谐海洋”建设就是指海洋事业在发展过程中各种关系之间要配合协调、共同发展。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李珠江表示,构建“和谐海洋”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发展海洋经济为中心,以创新海洋管理机制为基础,以发展海洋科技和海洋文化为支撑,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海洋生态、海洋经济、海洋文化,争当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排头兵。(梁燕玲)
200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