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洋系统纷纷采取行动学习贯彻海洋厅局长会议精神

来源:中国海洋报特约记者 褚 骏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2:36 

中国海洋报特约记者 褚 骏

2006年全国海洋厅局长会议胜利闭幕后,全国海洋系统纷纷行动起来,采取各种形式,学习传达落实厅局长会议精神,保证了厅局长会议精神的迅速传达和有效落实。

辽宁、河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以及青岛、宁波、厦门等省(市)将厅局长会议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迅速向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并分别召开了海洋工作会议,向全省(市)海洋系统传达全国海洋厅局长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今年的重点工作。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在厅局长会议期间就召开了海洋系统办公室主任会议,对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出部署,并在《中国海洋报》上开辟了“贯彻落实全国海洋厅局长会议精神专栏”,收到了明显的效果。海域司、环保司也在会议期间分别召开了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当前的重点工作。北海、东海、南海三个分局和极地办、信息中心、监测中心等国家海洋局所属单位分别召开年度工作会议和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传达会议精神,中国海监总队还将学习范围扩大到了三个海区总队的执法处长并进行了分组讨论。

在认真组织学习传达的同时,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纷纷结合自身实际,积极贯彻落实厅局长会议精神,认真研究部署年度重点工作。辽宁省强调海洋管理要确立节约意识、效益意识、有偿意识、效率意识、法制意识和协调意识等“六个意识”;河北省针对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养殖用海管理、海域使用金征收、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灾害应急管理和海洋执法监察等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山东省提出了海洋管理工作要实现“两个提升”、加快“三个创新”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江苏省对2006年要抓好的海洋法制建设、海域使用、海监执法、环境保护和科技创新五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浙江省为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海洋与渔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开展了积极调研;福建省围绕推进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范海域使用管理、促进海洋生态保护、推动海洋科技创新、强化海上执法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上海、青岛、宁波、厦门等地也根据全国海洋厅局长会议的总体部署,研究提出了本地区着重要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国家海洋局办公室提出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建设和谐机关,提高四个能力,促进海洋事业发展的目标。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海域司、环保司等国家海洋局局属单位和机关部门分别围绕厅局长会议确定的几项重点工作,提出了各自业务领域工作进一步细化的具体要求,并印发了2006年工作要点。海洋事业更新更快发展的新局面正在形成。

200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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