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加强海洋倾废管理

来源:李 明   发布时间:2015-05-21 04:21:03 

本报讯 记者李 明 通讯员明 江报道 近几年来,中国海监北海总队烟台一中队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随着胶东各港口的建设,湖北、江苏、浙江等地的施工船舶逐年多了起来,但这些船队对于有些部门规章却不甚了解,在施工和船舶调度时不能遵守有关规定,异地施工不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不更换倾废仪磁卡。这无疑给海洋倾废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针对这一情况,烟台一中队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是简单地以罚代管,而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就在不久前,他们还专门请外地施工船队的领导和船员,和他们共同学习《海洋环境保护法》《海洋倾废管理条例》以及海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有的船队领导很有感触地说:“我们到烟台施工,人生地不熟,对当地的海域情况和一些涉海规章制度不是很了解。烟台一中队的执法人员不是生硬地让我们停工待罚,而是从教育入手,让我们在今后的施工中防患于未然,保护好海洋环境,对我们帮助很大。”

200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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