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地税局为蓝色经济区建设提供税收保证

来源:胶东在线   发布时间:2015-05-21 02:13:53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烟台市地税局充分发挥地税职能作用,以促进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发展为目的,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并制定出台了支持蓝色经济区建设的措施,为蓝色经济区建设提供税收保证。

全市蓝色经济区建设工作会议结束后,市地税局结合自身特点,对全市海洋交通物流、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以及海洋文化旅游等行业的发展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分析,制定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

市地税局副局长姜永利:“对交通部门的港口码头用地以及渔业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非机动车、船以及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对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经审核批准,免缴土地使用税十年;对企业从事海水养殖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从事水产品初加工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在此基础上,市地税局还立足工作实际,转变治税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深化服务内涵,努力打造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

姜永利:“除须由国家税务总局、省地税局审批的涉税事项外,将所得税减免、抵扣以及流转税减免等全部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市区局;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拓展纳税人免费取得各种纳税表单的渠道,对需要纳税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实行事前一次性告知;完善‘前台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出件’一站式服务格局,全面提高窗口服务质效,满足纳税人办税需求。创新纳税辅导机制,对特殊纳税人开展重点、上门、个别纳税辅导,帮助纳税人提高办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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