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加强用海项目动态监管 海域各项信息纳入“监视”

来源:潍坊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5-05-21 02:14:59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为加强海域使用动态监管,提高海洋行政管理效率,保护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利益,日前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加强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工作。

通知要求,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海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对用海项目的监视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地提供相关资料,发现所使用海域自然资源和自然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业务化运行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信息。对涉及国家机密的海域动态监管资料,按国家保密规定严格管理。

沿海各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地面监视监测队伍,按照年度工作方案,做好所辖海域地面监视监测、海域使用权属数据和经济数据上报工作。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负责海域使用审批登记的新增或变更海域使用权属动态信息、违法和违规用海资料采集工作,定期汇总更新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数据库,实时向上级作出报告。海洋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时,项目单位必须提供施工过程中的《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报告》。

在实施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活动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规用海行为的,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擅自改变海域自然属性、海域用途、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应当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迅速组织现场核查,并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以免遭到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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