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赤潮预防控制治理工作,确保在发生赤潮时,能够为社会提供及时、迅速、高效的服务,减轻损失,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存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海洋赤潮监测技术规程》、《海洋赤潮信息管理暂行规定》(国海环字[2002]19号)和《山东省赤潮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我市赤潮灾害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日照市管辖海域内的赤潮应急跟踪监测和防灾减灾工作。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强化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赤潮灾害的防范意识,把加强赤潮的监测监视与防治措施有机结合起来。
2、快速反应,各级各部门联动的原则。建立赤潮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发现、报告、监测、防治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赤潮,部门联手,快速作出反应。
3、属地负责、区域管理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环保局、质监局、卫生局、工商局组成市赤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担任;环保局、质监局、卫生局、工商局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并建立联系人制度。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监督、指挥和协调赤潮监测、管理和防灾减灾工作,组织赤潮受灾区渔民群众采取科学防范措施,尽量避免和减轻灾害损失。根据以下情况结束赤潮应急行动:1、无毒赤潮完全消失时。2、有毒赤潮完全消失,且赤潮毒素含量低于人体安全食用标准时。
(二)市赤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海洋与渔业局分管领导兼任,另外,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环保科科长、日照海洋环境监测站站长和市环保局、质监局、卫生局、工商局各有一名科长任办公室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赤潮防治日常工作;负责赤潮灾害信息管理和信息发布;组织有关新闻媒体报道;负责处理有关信息,向市政府和省赤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向县(区)政府和卫生部门通报有关信息。
(三)市赤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2个工作组:1、技术组。由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业务机构组成,技术组组长由日照海洋环境监测站站长担任,其成员由日照海洋环境监测站技术人员组成。具体开展所辖海域赤潮灾害监视监测和监测预警工作。接到赤潮报告或命令后,立即赶赴赤潮发生海域,对水文气象、水质、赤潮生物种类和密度、毒性等状况进行现场监测,分析赤潮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将监测结果和趋势预测向市赤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开展灾情调访和灾害损失评估。2、联合执法检查组。由市海洋与渔业局及其海监、渔政队伍和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的有关人员组成。具体工作是在赤潮多发期加强重点海域巡航监视,及时向技术组通报监视情况;保证赤潮灾害应急监测用船;禁止赤潮发生期间的渔业采捕活动,严格控制陆源入海排污总量,监督检验赤潮发生海域水产品质量,严格控制受赤潮毒素污染的水产品进入市场。
省赤潮工作领导小组
市政府办公室
(四)组织体系框架图 省赤潮工作领导小组
市政府办公室
市海洋与渔业局
市卫生局
市赤潮工作领导小组
技术组
市环保局
市工商局
市质检局
三、赤潮报告及应急程序
1、报告程序
养殖单位、沿海渔民、赤潮监视志愿者发现海水异常时,及时向市赤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联系人:焦自昱、魏陆海联系电话:8816659)。市赤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或上级指示后,通知技术组对水色异常海域及时进行现场监测,并尽快向市赤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对有毒或规模较大、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的赤潮,可直接向省赤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报告。
市赤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监测力量赴赤潮发生现场进行跟踪监测。对全市海域赤潮进行大面积监视和预测预警,全面掌握全市海域赤潮的发生频率、主要赤潮生物种类及时空变化,及时发现全市海域发生的赤潮事件,并向省赤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应急响应程序
市赤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赤潮发生报告后,立即通知技术组组织人员赶赴赤潮发生现场进行监视和跟踪监测,及时进行赤潮生物种类鉴定,每天巡航监测一次,直至赤潮完全消失。对赤潮应急跟踪监测情况和抗灾减灾情况及时向市赤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市赤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安定民心的宣传工作,协助灾民抗灾救灾,并及时将抗灾减灾情况向省赤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结束应急预案的条件:1、无毒赤潮完全消失时;2、有毒赤潮完全消失时,且赤潮毒素含量低于人体食用标准时。
四、损失评估及救援措施
1、赤潮应急行动结束后,赤潮技术组负责赤潮损失评估,并及时向市赤潮领导小组报告。
2、救援措施
市赤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各种传播媒介(如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开展赤潮科普宣传工作,使大家充分认识赤潮的危害性,了解防范赤潮灾害的方法,提高基层单位和沿海群众对赤潮灾害的防御意识和防范能力。
政府部门对因赤潮灾害严重受损的企业或群众,可从财政资金中给予一定的救济。市海洋与渔业局须将赤潮监测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制定资金计划,按照计划加以落实,及时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
省技术组作为全省赤潮监视监测和预测预警的主要技术力量,将组织对我市赤潮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对赤潮监视志愿者的现场调查技能培训。
日照海洋环境监测站做好实验药品和仪器设备的详细测算和需求计划,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
五、术语
1、赤潮:指海洋中的一些微藻、原生动物或细菌在一定环境条件下暴发性增殖或聚集达到某一水平,引起水体变色或对海洋中其它生物产生危害的一种生态异常现象。
2、赤潮生物:能够大量繁殖并引发赤潮的生物,包括浮游生物、原生动物和细菌等。
3、赤潮毒素:由有毒赤潮生物产生的天然有机化合物。
4、常规监测:指采用常规方法针对赤潮可能发生水域所进行的水化学、生物、水文、气象等要素的取样、分析等工作,目的在于了解污染海区,特别是赤潮频发期浮游生物(主要是赤潮生物)的种类和数量的时空分布状况,密切监视赤潮的发生及发展动向。常规监测侧重于污染源附近的区域、海水养殖区、海水浴场等重点海域。
5、应急监测:指对于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赤潮进行现场取样及实时检测、分析的过程,包括赤潮的发生范围、赤潮生物的种类与数量分布、赤潮毒素的初步检定以及应急处理意见和方法的提出等。
6、跟踪监测:指对已形成的赤潮全过程的跟踪、取样、分析工作,目的是了解赤潮生物的发生、发展和漂移情况以及赤潮毒素的分布与变化状况。
7、赤潮信息:在赤潮监测监视、预测预报和灾害评估活动中获取或形成的有关赤潮环境条件、状态与性质、发生发展趋势、危害及影响等方面的数据、文字、图表、图像资料。
附件:日照市赤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系表,
日照市赤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联系表,技术组成员联系表,联合执法组成员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