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发布《2005年中国海洋行政执法公报》
国家海洋局发布《2005年中国海洋行政执法公报》
我国海洋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
中国海洋报记者 阳 妍 通讯员 方向南
日前,国家海洋局发布了《2005年中国海洋行政执法公报》。《公报》显示,2005年,全国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中国海监机构全年共实施行政检查26487次,发现违法、违规用海行为2675起,作出行政处罚1869件;紧紧围绕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三大执法领域,重点开展了“海盾2005”专项执法行动、中国海监执法示范工作和对日东海油气资源开发三大专项执法行动,推动了海域使用管理基本法律制度的落实,促进了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对我国管辖海域实施了有效监管。
涉外维权执法 有效监管管辖海域
东海油气田开发问题是中日两国之间关系的晴雨表之一,时阴时晴。为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中国海监总队开展了对日东海油气资源开发专项执法行动,自2004年7月7日~2005年6月,针对日本政府单方面在中日争议海区进行海底油气资源调查这一做法,派出中国海监飞机146架次、中国海监船舶18批次,对日本海底油气资源调查船队实施了历时12个月的跟踪监视和监督管理。期间,在“春晓”油气田附近海域多次发现有日本海上自卫队的P3C反潜巡逻机和海上保安厅巡逻船出没。此项行动共拍摄录像807分钟、照片7232张,对日作业船队喊话500余分钟,表明了我国政府对该海域主权权益的原则立场,显示了管辖的能力与决心,有效地维护了国家海洋权益。
中国海监各海区总队还在东海、黄海我专属经济区和南海北部湾海上边界和部分争议海域实施不定期的巡航,加强监管和监视,对非法进入我专属经济区进行调查活动的美侦察船和海军海洋调查船进行了监视、驱离;对进行侵权作业的美海军双体水声监听船实施了海空联合监视和海上跟踪监视。除此以外,还开展了对经批准进入我管辖海域进行海底光缆铺设及维修作业的日、韩、巴拿马等3国4艘次作业船舶实施严格的船位监管等维权执法工作。
“海盾”行动和执法示范齐头并进
2005年,中国海监重点开展了“海盾2005”专项执法行动和第2期中国海监执法示范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全国查处各类违法用海案件的罚款金额达3000余万元,更为重要的是,这两项重点工作的开展,规范了全国沿海地区用海行为,有效保护了我国的海洋环境。
“海盾2005”专项执法行动在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上进行了重新定位和调整,更加注重查处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保持了对重大海洋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各总队对辖区海域组织了“拉网式”巡查和排查,重点检查大型用海项目海域使用的审批和执行情况,严厉查处非法填海、围海和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等重大违法行为。在“海盾2005”专项执法行动中,全国共查办“海盾”案件57件,罚款近1700万元。其中,非法围、填海案件46件,占查处的全部违法用海案件的80%。
2005年,中国海监执法示范单位由10个增至46个,执法示范工作由“点”到“面”在全国沿海全面铺开。各示范单位积极组织行政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全年共开展各种形式执法检查上万次,检查用海项目5000多个,立案查处违法用海行为1333起,收缴罚款1362万元。执法示范工作通过大量的执法实践积累了海洋行政执法工作经验,锻炼了中国海监各级队伍的执法能力,提高了海监工作的整体水平,推动了基层海洋执法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实现了中国海监执法示范工作的阶段性目标。
队伍和能力建设实现飞跃
2005年9月,中国海监海南省总队挂牌成立,至此,全国11个沿海省(区、市)都有了海监总队。不仅如此,目前,在全国51个沿海地级市中,已成立了50个海监支队;在180个沿海县(市、地级市的区)中,已成立了168个海监县级大队;并新增了5个自然保护区支队和3个经济开发区大队,中国海监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组织体系日趋完善。截至2005年年底止,中国海监共核发《海洋执法监察证》3492本,批准着装人数近7000人。
2005年,中国海监新建海监船舶、飞机项目一期工程全部建造完成并交付使用,2架飞机、6艘4型海监船已正式入列,其中包括3000吨级综合能力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海监船舶。至此,中国海监已有在编执法飞机4架、执法船艇91艘、专用执法车辆46台。
200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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