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2005年海域使用管理公报》显示:
海域使用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国家海洋局《2005年海域使用管理公报》显示:
海域使用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日前,国家海洋局发布了《2005年海域使用管理公报》。《公报》显示,2005年全国海域使用管理工作以规范养殖用海和围填海管理为重点,全面强化海域使用管理,在海域法配套制度体系完善、海域权属管理规范、海域有偿使用、海洋功能区划、海岛管理、海域勘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海域法配套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省级海域使用管理立法工作成果显著。配合国家物权立法,深入开展了海域物权法律制度研究。海域物权制度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立法机关的高度重视。江苏省和海南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办法)相继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均于2005年7月1日起实施。辽宁省和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由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沿海各地区全面清理与《海域使用管理法》和《行政许可法》相抵触的地方法规,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科学开发利用滩涂资源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理顺和规范了海域使用管理体制和机制。
海域权属管理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海洋开发利用秩序全面改善。通过实施海域权属管理制度,有效协调了各行业用海矛盾,有力保障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行业的用海需求,促进了海洋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2005年,全国共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6887本,确权海域面积27万多公顷。截止2005年末,全国已确权海域面积95万公顷。
海域使用金征收与管理工作逐步规范,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制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2005年,全国征收海域使用金10.5亿元。
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与报批工作全面推进,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海岛立法与管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沿海部分省市已启动地方海岛立法调研工作;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无居民海岛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开展了海岛管理工作实践;厦门市完成全部无居民海岛的岛标设计,并已对部分海岛进行了立碑建设。海岸带海岛基础数据库建设按计划推进。
海域勘界工作稳步推进。全国省际间海域勘界的外业调查工作已全部完成;相关的省级人民政府正式签订了津冀北线、津冀南线和粤桂线的《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全国已勘定120条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完成界线总数的50%,其中海南省已全面完成本省县际海域勘界任务。
全面启动了海域使用管理百县示范活动。国家海洋局组织召开全国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县建设工作会议,并印发了《海域使用管理百县示范活动实施意见》。百县示范活动目的是,在今后3年或更长一段时间内,以养殖用海管理为主要内容,以创新养殖用海管理体制和机制为突破口,总结并推广各地养殖用海管理经验,不断提高基层海域管理能力,全面加强和规范养殖用海管理。
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圆满完成海域法实施情况检查工作。2005年7月,全国人大环资委组成检查组,分别赴山东、浙江和广东检查了海域法实施情况,对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特别是加强养殖用海管理、理顺围海造地、河口区域海域管理体制提出了五条建议,推动了全国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200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