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日前,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制定下发了 《关于贯彻国务院支持福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7个方面28条具体措施。
围绕提升建设项目用海保障水平,一要加强项目用海的统筹引导,严格控制在海湾内的填海项目和围垦项目。二要提高海域使用审批效率,设立重点投资项目和台商投资项目用海审批的绿色通道。三要实施海域资源资产化管理,探索建立海域使用权收储制度,开展海域使用权招拍挂试点,推进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四要实行海域使用金优惠政策,在湾外填海建设的一般项目可享受省级重点项目海域使用金优惠政策,重点项目可在原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减缴一定比例的海域使用金。五要推动无居民海岛开发先行先试,以承包、租赁、转让、合资、合作、独资及出让岛名权等方式进行保护性开发利用。
针对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一要实施海洋污染源溯源追究,推进海湾排污总量控制及许可制度实施。二要实施海洋生态损害补偿、赔偿制度。三要落实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大对用海集中区域海洋环境的监测力度,推进海岸带综合治理。四要制定并实施海岛保护规划,严格限制改变海岛海岸线和填海连岛工程建设。
在大力发展现代渔业方面,一要加快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力争4年改造30万亩标准化池塘。二要积极拓展海湾外养殖。三要大力发展品牌渔业,推行水产品质量认证和产地等标识认证制度。四要建设海洋生物精深加工增值工程。五要提高渔业产业化程度,组建渔民专业合作社。六要健全渔业公共服务体系。
在扎实推进科技兴海、科技兴渔方面,一是加强海洋高新技术研究,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成果。二是加快海洋与渔业科技成果转化。三是整合省内海洋与渔业科研机构,推动建立南方海洋科研中心。四是推进人力资源建设,积极引进、培训海洋与渔业专业技术人才。
对促进闽台海洋与渔业合作交流,一是加快渔业合作平台建设。二是扩大台湾大宗水产品进口优惠政策。三是扩大闽台海洋与渔业科技文化交流。四是加强闽台民间渔业组织交流与合作。五是加强两岸渔业资源养护与管理合作。
在构建台湾海峡防灾减灾体系方面,一要加快渔港建设步伐,力争到2013年全省渔船就近避风率由现在的55%提高到85%。二要加强海洋救助能力建设,形成立体式救助体系。三要完善台湾海峡防灾减灾体系。
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切实保证国务院意见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