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英民在全省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侯英民 发布时间:2015-05-21 02:23:53
今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山东工作提出“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重要指示以来,全省上下掀起了强劲的蓝色经济浪潮,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对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作出重要部署,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和有关方面接连举办了三次蓝色经济高峰论坛,省政府与国家海洋局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省委、省政府昨天召开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工作会议,下周一还要召开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工作紧锣密鼓,形势令人振奋,我省海洋事业迎来了一个大发展机遇,海洋工作迈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
在这样一个新的形势下,我们确定召开全省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会议,非常重要。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海洋局有关部署要求,讨论修改《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集中集约用海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研究部署《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山东省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及重点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编制等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有关规划的编制工作,确保今年下半年全省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要取得实质性、突破性进展。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加快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加强海洋空间规划,是国际海洋管理的重要趋势。联合国倡导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海洋区域管理,强调对海洋空间资源的管制。美国总统奥巴马上任不久,即提出要制定美国海洋空间规划,采用全面、综合和基于生态系的方法,既考虑到海洋、海岸与大湖区资源的保护问题,又考虑到经济活动、海洋资源利用者间的矛盾与冲突以及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等各种问题,同时还应符合国际法规。美国政府认为,面对越来越多的开发海洋能和其他海洋开发方案,这种海洋空间规划将制止“蚕食海洋”趋势的发展,有助于迈向一个可以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利用洁净的可再生能源的未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洋规划工作,胡锦涛总书记2006年指出,“在做好陆地规划的同时,要增强海洋意识,做好海洋规划”,今年视察我省工作时,又特别强调要“科学开发海洋资源”。温家宝总理2002年对海域管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围海造地应该有规划和管理”。《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优化海洋开发空间,促进海洋开发利用规模、强度与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必须坚持规划先行。搞好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是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总体规划的基础性工程,十分迫切和重要。全省海洋系统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快全省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首先,加快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重大战略部署,深入推进集中集约用海的迫切要求。省委省政府最近出台了《关于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指导意见》,《意见》中四次强调要加快推进集中集约用海,科学开发和高效利用海洋资源。经过近两年的调查研究和探讨,我省提出了集中集约用海的蓝色经济发展新理念和以九大核心区为重点的集中集约用海框架性意见。但是,到目前,我省关于集中集约用海的总体构想尚未履行必要的审定公布程序,还不便于组织实施。省里正在组织编制《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总体规划》,要求10月底以前完成。为使全省集中集约用海规划纳入《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总体规划》,我们的集中集约用海规划工作必须加快,不但不能滞后于总体规划的编制,而且还要提前。集中集约用海框架下的重点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工作也还没有破题,应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编制及实施工作。
其次,加快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是依法管海用海的迫切要求。国家海洋局规定,自今年6月份开始,所有不符合国务院批准的海洋功能区划的用海项目,一律不得进行受理和审批。《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02年编制完成,2004年获得国务院批准实施。近年来,我省海洋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有《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已不能适应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迫切需要。我厅提出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集中集约用海初步方案,选址有多处不符合现有《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功能区划修编工作已是迫在眉睫。
再次,加快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是落实国家海洋局统一部署,规范海岸保护与利用的迫切要求。近年来,随着海洋经济的发展,海岸资源利用的范围和规模迅速扩大,但一些地方海岸利用方式也有盲目无序的情况,不仅造成海岸资源的浪费,而且对海岸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带来了压力。《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强调提出要制定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我省是较早启动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省份,自2007年上半年就开始筹备编制《山东省近岸海域保护与利用规划》,后来根据国家海洋局统一部署,名称改为《山东省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但基本要求是完全一致的。今年以来,我省根据国家海洋局的统一部署要求,选定了中科院烟台海岸带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省海水养殖研究所作为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的技术支撑单位,参加了国家海洋局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但是,这项工作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需要尽快赶上。
总起来看,全省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工作,不仅十分重要,而且十分紧迫。全省海洋系统应当提高认识,把加快全省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作为当前重大工作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理清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的关系,统筹协调,有序推进
全省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包括修改完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集中集约用海规划纲要》,修编《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山东省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重点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这几项规划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辅相成,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海域使用相关规划体系。
集中集约用海是科学用海新理念,是贯穿海洋功能区划、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的编制与修编工作的主线,是当前最为紧迫的工作任务。我们要尽早确定全省集中集约用海规划,并争取将其及时纳入全省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总体规划。如果全省集中集约用海的重点区域确定不下来,那么,修编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以及重点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就缺少指向,失去重点,难以启动。因此,应在已有的集中集约用海方案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确定集中集约用海区的空间布局和主导产业定位,并据此同步推进其它三个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加快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做好有关基础性工作。
重点区域建设用海规划是全省集中集约用海规划的组成部分及具体体现,是实施集中集约用海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区域建设用海是指在同一围填海形成的区域内建设多个建设项目的用海方式。对区域建设用海实行总体规划管理,有利于解决单个项目用海论证可行而区域整体论证不可行的问题,促进科学开发和有效利用海域资源。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经省级海洋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家海洋局审批。根据国家和省两个“海十条”精神,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经国家批准后,可以先开展围填海活动,然后再根据区域建设用海功能布局和实际用海面积,为项目单位办理海域使用审批手续。凡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经过整体论证评审的,规划区域内的单宗用海项目,可不再进行单独论证评审,这是重要的政策机遇。全省集中集约用海规划选址区域,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率先编制区域建设用海规划,以用足用好用活这一政策,提高用海审批效率,加快集中集约用海规划推进速度。条件不成熟的地方(如区域内投资项目所占面积不足50%)不一定急于编制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要坚持实事求是,进一步搞好调研论证。
海洋功能区划是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的基本依据,具有法律效力。海洋功能区划类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海必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海洋功能区划。监察部等四部局《海域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将此作为重点督察对象,违犯海洋功能区划批海用海,将被从严追究责任。
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作为海洋功能区划的配套制度,是对海洋功能区划规定的海岸部分做进一步的量化和具体化。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实质上是全省海洋空间规划,它的范畴比集中集约用海要大,不仅涵盖集中集约用海重点开发岸段,还包括优化、限制、保留、保护、恢复整治等共计六种类别。其目的是科学确定海岸的基本功能,逐步完善以海岸基本功能管制为核心的管理机制。岸段基本功能是指岸段自然具有的最佳的开发利用功能。国家海洋局提出,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必要时可突破现行海洋功能区划的规定,待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完成后,可依据该规划修编现行的海洋功能区划。对于限制开发岸段、重点开发岸段、优化开发岸段这三类开发岸段,还要按照产业划分为城镇建设岸段、交通运输岸段、船舶工业岸段、电力工业岸段、矿产开采岸段、盐业岸段、渔业岸段、旅游岸段、海岸防护岸段、其他岸段十种类型。对保护岸段实行分级保护,分为严格保护、重点保护和适度保护三级,并制定各级保护岸段的保护目标和管理要求。
三、进一步明确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的原则和目标任务
省厅认为,搞好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应当把握这样几项原则:
一是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以国际一流、国内领先为目标,高起点做好我省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要借鉴国外、省外的先进经验,同时要结合山东实际,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努力建设我国海洋科技教育中心、海洋优势产业集聚区、海滨国际旅游目的地、宜居城市群和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的要求,坚持科学谋划,高点定位,在规划理念上要有重大转变,在规划思路上要有重大创新,在生产力布局上要有重大调整,在政策措施上要有重大举措。
二是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是以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为重要标志的经济区。编制海域使用相关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突出保护岸线,优化平面设计。我们规划建设的集中集约用海区,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顺岸式大面积填海,而是以对海洋环境影响较小的人工岛、多突堤、区块组团等形式的填海,要在山东沿海适宜近岸海域建成少占用或不占用自然岸线、优美的离岸人工岛群。曹妃甸就是一个100多平方公里的大型人工岛。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既充分保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又要为可持续发展预留足够岸线、海域等空间资源,引导产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比如,海上风电和防潮坝建设,都要高度重视其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不要一哄而上。海平面上升对我省沿海建设的影响和对策,也需未雨绸缪,早做预案。
三是坚持统筹协调。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海陆统筹,环岛统筹,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统筹,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编制海域使用相关规划不能就海论海,要注意做好与陆上有关规划的衔接。当然,也不是机械地服从于已有的陆上规划,必要时,也可以提出调整和优化陆上相关规划的意见建议,以实现陆海的有机对接,实现最佳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在产业布局上,要注意突出特色,错位发展,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不要都上钢铁、造船、电力、化工等重化工业项目,要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上狠下功夫,在新能源开发、文化旅游等新兴产业和轻型产业上有所突破。
省厅考虑,海域使用有关规划的目标期限分三个阶段,即2012年,2015年,2020年。今年下半年来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进一步研究论证并确定《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集中集约用海规划纲要》。省厅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集中集约用海草案提出以后,引起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得到了广泛认同,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建议。省厅在已有全省集中集约用海草案的基础上,吸收近一个时期通过各种海洋论坛等渠道有关专家、领导提出的意见建议,做了一定的修改,形成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集中集约用海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请大家广泛发表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集中集约用海区的功能定位和主导产业。
近一个时期以来,有的地方提出新的集中集约用海要求,并希望能够纳入省重点。这个想法是好的,但一定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经过科学论证。纳入全省集中集约用海大盘子里的,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一是要有项目支撑,二是集中连片填海面积要达到一定规模,三是生态条件要允许,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作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积极主动地为当地党委、政府当好参谋,避免盲目行动造成工作被动。要处理好大集中与小集中的关系、需要与可能的关系、老区与新区的关系。如果各市县都搞大集中,可能形成新的分散。在这里再明确一点,没有纳入全省大集中的地方,如果项目好,仍然可以用海,不必都强挤大集中这班车。初步考虑,集中连片填海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或者投资额达到1000亿元以上,可作为大集中区;集中连片填海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或者投资额达到200亿元以上,可作为小集中区。大集中区和小集中区共同构成全省集中集约用海体系。
会后,请各市对全省集中集约用海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各市局要向当地市政府汇报,征求有关县市意见,并与省厅沟通后,9月10日前,要将有关意见正式行文反馈省厅。省厅参考各地反馈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后,再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经过专家论证,争取尽快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二)修编《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修编的重点,一是将省政府批复的市级海洋功能区划整体纳入;二是调整集中集约用海选划区域主导功能。为避免征求意见过程中的过多反复和过度调整海洋功能区划,尤其是避免过多的将增养殖用海改为建设用海,这次修编《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打算由省厅统一组织,委托技术单位实施,各市局积极做好配合,不再自下而上进行,争取年底前完成《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上报国务院审批的前期工作。
(三)编制《山东省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国家海洋局要求,各省至迟于2010年3月底前完成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的编制,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各省的规划编制成果经国家海洋局专家指导组技术审查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家海洋局核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实施。编制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应科学选划重点开发岸段、优化开发岸段、限制开发岸段和恢复整治、保护、保留岸段。其中,重点开发岸段主要为集中集约用海区域,这里就不具体讲了。优化开发岸段主要为临海和海洋产业密集,但岸线利用空间不大的区域,比如胶州湾、石岛湾、俚岛湾、威海湾等。限制开发岸段主要为各种优质岸线资源、海洋特别开发区、重要地理标志等。恢复整治岸段主要包括受损的典型滨海湿地、河口、海湾岸段。保护岸段主要指重要经济鱼类产卵场、索饵场、洄游通道,各类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领海基点保护区,珍稀沙滩岸线等。保留岸段指暂时未确定开发功能的岸段。根据国家海洋局统一部署,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由省级统一组织编制,未要求市县级编制。我省有的地方已着手编制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可以搞,但要注意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技术和业务规范来进行。
(四)编制重点区域建设用海规划。我省编制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要把握两点,一是由当地政府组织编制,条件成熟的地方先行起步。二是全省统一协调。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编制要经省厅同意才能启动,报国家海洋局批准后方可实施。省厅将出台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编制的细则和指导意见,不允许各地自行其事,盲目行动。
四、集中力量,密切配合,全力推进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限期突破
(一)加强领导,高点起步
为加快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省厅确定成立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委员会,由我和诗成同志任正副主任,沿海市局长、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组织指导、协调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市也要对相关规划编制工作高度重视,增强效率观念,积极调度各方面力量,编制理念超前、可操作性强的用海规划。
(二)科学论证,审慎决策
为提高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广泛听取各级政府、各部门、科研机构、用海企业和专家等各方面的意见,集思广益,保证规划工作质量。除了召开不同层次的专家论证会之外,还有必要通过社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三)明确分工,协调联动
海域使用几项规划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为加快进度,要并联式开展工作,多管齐下,压茬进行。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拟由《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原编制单位国土资源部海洋地质研究所牵头承担,沿海各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配合;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由中科院烟台海岸带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山东省海水养殖研究所合作承担,其中,省海水养殖研究所要会同沿海市县海洋部门做好908海域使用现状补充调查;重点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其中“丁字湾海洋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位于青岛、烟台交界处,跨即墨、海阳、莱阳三个县级市,拟由省里统一组织编制,对规划编制技术承担单位进行招标,进行集中集约用海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的编制。其他重点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由所在地市组织实施,省厅进行业务指导。
(四)集中办公,突击推进
为确保规划编制工作进度,省厅确定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准备搞三个工作组,一是集中集约用海和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编制工作组,二是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组,三是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组。从规划编制技术支撑单位、沿海市和有关县(市、区)海洋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实行“三集中”,即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击办公,这次会后立即投入工作。
同志们,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很具体、很重要、很复杂、很紧迫、工作量很大,在工作中还可能遇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希望各市、各技术支撑单位和厅机关有关处室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作为下半年的重大工作任务,全力推进,务求实效,为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在这样一个新的形势下,我们确定召开全省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会议,非常重要。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海洋局有关部署要求,讨论修改《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集中集约用海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研究部署《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山东省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及重点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编制等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有关规划的编制工作,确保今年下半年全省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要取得实质性、突破性进展。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加快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加强海洋空间规划,是国际海洋管理的重要趋势。联合国倡导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海洋区域管理,强调对海洋空间资源的管制。美国总统奥巴马上任不久,即提出要制定美国海洋空间规划,采用全面、综合和基于生态系的方法,既考虑到海洋、海岸与大湖区资源的保护问题,又考虑到经济活动、海洋资源利用者间的矛盾与冲突以及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等各种问题,同时还应符合国际法规。美国政府认为,面对越来越多的开发海洋能和其他海洋开发方案,这种海洋空间规划将制止“蚕食海洋”趋势的发展,有助于迈向一个可以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利用洁净的可再生能源的未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洋规划工作,胡锦涛总书记2006年指出,“在做好陆地规划的同时,要增强海洋意识,做好海洋规划”,今年视察我省工作时,又特别强调要“科学开发海洋资源”。温家宝总理2002年对海域管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围海造地应该有规划和管理”。《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优化海洋开发空间,促进海洋开发利用规模、强度与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必须坚持规划先行。搞好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是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总体规划的基础性工程,十分迫切和重要。全省海洋系统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快全省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首先,加快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重大战略部署,深入推进集中集约用海的迫切要求。省委省政府最近出台了《关于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指导意见》,《意见》中四次强调要加快推进集中集约用海,科学开发和高效利用海洋资源。经过近两年的调查研究和探讨,我省提出了集中集约用海的蓝色经济发展新理念和以九大核心区为重点的集中集约用海框架性意见。但是,到目前,我省关于集中集约用海的总体构想尚未履行必要的审定公布程序,还不便于组织实施。省里正在组织编制《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总体规划》,要求10月底以前完成。为使全省集中集约用海规划纳入《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总体规划》,我们的集中集约用海规划工作必须加快,不但不能滞后于总体规划的编制,而且还要提前。集中集约用海框架下的重点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工作也还没有破题,应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编制及实施工作。
其次,加快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是依法管海用海的迫切要求。国家海洋局规定,自今年6月份开始,所有不符合国务院批准的海洋功能区划的用海项目,一律不得进行受理和审批。《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02年编制完成,2004年获得国务院批准实施。近年来,我省海洋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有《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已不能适应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迫切需要。我厅提出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集中集约用海初步方案,选址有多处不符合现有《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功能区划修编工作已是迫在眉睫。
再次,加快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是落实国家海洋局统一部署,规范海岸保护与利用的迫切要求。近年来,随着海洋经济的发展,海岸资源利用的范围和规模迅速扩大,但一些地方海岸利用方式也有盲目无序的情况,不仅造成海岸资源的浪费,而且对海岸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带来了压力。《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强调提出要制定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我省是较早启动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省份,自2007年上半年就开始筹备编制《山东省近岸海域保护与利用规划》,后来根据国家海洋局统一部署,名称改为《山东省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但基本要求是完全一致的。今年以来,我省根据国家海洋局的统一部署要求,选定了中科院烟台海岸带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省海水养殖研究所作为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的技术支撑单位,参加了国家海洋局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但是,这项工作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需要尽快赶上。
总起来看,全省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工作,不仅十分重要,而且十分紧迫。全省海洋系统应当提高认识,把加快全省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作为当前重大工作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理清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的关系,统筹协调,有序推进
全省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包括修改完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集中集约用海规划纲要》,修编《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山东省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重点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这几项规划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辅相成,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海域使用相关规划体系。
集中集约用海是科学用海新理念,是贯穿海洋功能区划、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的编制与修编工作的主线,是当前最为紧迫的工作任务。我们要尽早确定全省集中集约用海规划,并争取将其及时纳入全省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总体规划。如果全省集中集约用海的重点区域确定不下来,那么,修编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以及重点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就缺少指向,失去重点,难以启动。因此,应在已有的集中集约用海方案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确定集中集约用海区的空间布局和主导产业定位,并据此同步推进其它三个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加快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做好有关基础性工作。
重点区域建设用海规划是全省集中集约用海规划的组成部分及具体体现,是实施集中集约用海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区域建设用海是指在同一围填海形成的区域内建设多个建设项目的用海方式。对区域建设用海实行总体规划管理,有利于解决单个项目用海论证可行而区域整体论证不可行的问题,促进科学开发和有效利用海域资源。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经省级海洋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家海洋局审批。根据国家和省两个“海十条”精神,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经国家批准后,可以先开展围填海活动,然后再根据区域建设用海功能布局和实际用海面积,为项目单位办理海域使用审批手续。凡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经过整体论证评审的,规划区域内的单宗用海项目,可不再进行单独论证评审,这是重要的政策机遇。全省集中集约用海规划选址区域,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率先编制区域建设用海规划,以用足用好用活这一政策,提高用海审批效率,加快集中集约用海规划推进速度。条件不成熟的地方(如区域内投资项目所占面积不足50%)不一定急于编制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要坚持实事求是,进一步搞好调研论证。
海洋功能区划是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的基本依据,具有法律效力。海洋功能区划类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海必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海洋功能区划。监察部等四部局《海域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将此作为重点督察对象,违犯海洋功能区划批海用海,将被从严追究责任。
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作为海洋功能区划的配套制度,是对海洋功能区划规定的海岸部分做进一步的量化和具体化。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实质上是全省海洋空间规划,它的范畴比集中集约用海要大,不仅涵盖集中集约用海重点开发岸段,还包括优化、限制、保留、保护、恢复整治等共计六种类别。其目的是科学确定海岸的基本功能,逐步完善以海岸基本功能管制为核心的管理机制。岸段基本功能是指岸段自然具有的最佳的开发利用功能。国家海洋局提出,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必要时可突破现行海洋功能区划的规定,待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完成后,可依据该规划修编现行的海洋功能区划。对于限制开发岸段、重点开发岸段、优化开发岸段这三类开发岸段,还要按照产业划分为城镇建设岸段、交通运输岸段、船舶工业岸段、电力工业岸段、矿产开采岸段、盐业岸段、渔业岸段、旅游岸段、海岸防护岸段、其他岸段十种类型。对保护岸段实行分级保护,分为严格保护、重点保护和适度保护三级,并制定各级保护岸段的保护目标和管理要求。
三、进一步明确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的原则和目标任务
省厅认为,搞好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应当把握这样几项原则:
一是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以国际一流、国内领先为目标,高起点做好我省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要借鉴国外、省外的先进经验,同时要结合山东实际,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努力建设我国海洋科技教育中心、海洋优势产业集聚区、海滨国际旅游目的地、宜居城市群和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的要求,坚持科学谋划,高点定位,在规划理念上要有重大转变,在规划思路上要有重大创新,在生产力布局上要有重大调整,在政策措施上要有重大举措。
二是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是以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为重要标志的经济区。编制海域使用相关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突出保护岸线,优化平面设计。我们规划建设的集中集约用海区,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顺岸式大面积填海,而是以对海洋环境影响较小的人工岛、多突堤、区块组团等形式的填海,要在山东沿海适宜近岸海域建成少占用或不占用自然岸线、优美的离岸人工岛群。曹妃甸就是一个100多平方公里的大型人工岛。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既充分保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又要为可持续发展预留足够岸线、海域等空间资源,引导产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比如,海上风电和防潮坝建设,都要高度重视其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不要一哄而上。海平面上升对我省沿海建设的影响和对策,也需未雨绸缪,早做预案。
三是坚持统筹协调。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海陆统筹,环岛统筹,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统筹,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编制海域使用相关规划不能就海论海,要注意做好与陆上有关规划的衔接。当然,也不是机械地服从于已有的陆上规划,必要时,也可以提出调整和优化陆上相关规划的意见建议,以实现陆海的有机对接,实现最佳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在产业布局上,要注意突出特色,错位发展,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不要都上钢铁、造船、电力、化工等重化工业项目,要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上狠下功夫,在新能源开发、文化旅游等新兴产业和轻型产业上有所突破。
省厅考虑,海域使用有关规划的目标期限分三个阶段,即2012年,2015年,2020年。今年下半年来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进一步研究论证并确定《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集中集约用海规划纲要》。省厅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集中集约用海草案提出以后,引起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得到了广泛认同,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建议。省厅在已有全省集中集约用海草案的基础上,吸收近一个时期通过各种海洋论坛等渠道有关专家、领导提出的意见建议,做了一定的修改,形成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集中集约用海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请大家广泛发表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集中集约用海区的功能定位和主导产业。
近一个时期以来,有的地方提出新的集中集约用海要求,并希望能够纳入省重点。这个想法是好的,但一定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经过科学论证。纳入全省集中集约用海大盘子里的,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一是要有项目支撑,二是集中连片填海面积要达到一定规模,三是生态条件要允许,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作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积极主动地为当地党委、政府当好参谋,避免盲目行动造成工作被动。要处理好大集中与小集中的关系、需要与可能的关系、老区与新区的关系。如果各市县都搞大集中,可能形成新的分散。在这里再明确一点,没有纳入全省大集中的地方,如果项目好,仍然可以用海,不必都强挤大集中这班车。初步考虑,集中连片填海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或者投资额达到1000亿元以上,可作为大集中区;集中连片填海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或者投资额达到200亿元以上,可作为小集中区。大集中区和小集中区共同构成全省集中集约用海体系。
会后,请各市对全省集中集约用海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各市局要向当地市政府汇报,征求有关县市意见,并与省厅沟通后,9月10日前,要将有关意见正式行文反馈省厅。省厅参考各地反馈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后,再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经过专家论证,争取尽快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二)修编《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修编的重点,一是将省政府批复的市级海洋功能区划整体纳入;二是调整集中集约用海选划区域主导功能。为避免征求意见过程中的过多反复和过度调整海洋功能区划,尤其是避免过多的将增养殖用海改为建设用海,这次修编《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打算由省厅统一组织,委托技术单位实施,各市局积极做好配合,不再自下而上进行,争取年底前完成《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上报国务院审批的前期工作。
(三)编制《山东省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国家海洋局要求,各省至迟于2010年3月底前完成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的编制,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各省的规划编制成果经国家海洋局专家指导组技术审查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家海洋局核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实施。编制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应科学选划重点开发岸段、优化开发岸段、限制开发岸段和恢复整治、保护、保留岸段。其中,重点开发岸段主要为集中集约用海区域,这里就不具体讲了。优化开发岸段主要为临海和海洋产业密集,但岸线利用空间不大的区域,比如胶州湾、石岛湾、俚岛湾、威海湾等。限制开发岸段主要为各种优质岸线资源、海洋特别开发区、重要地理标志等。恢复整治岸段主要包括受损的典型滨海湿地、河口、海湾岸段。保护岸段主要指重要经济鱼类产卵场、索饵场、洄游通道,各类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领海基点保护区,珍稀沙滩岸线等。保留岸段指暂时未确定开发功能的岸段。根据国家海洋局统一部署,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由省级统一组织编制,未要求市县级编制。我省有的地方已着手编制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可以搞,但要注意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技术和业务规范来进行。
(四)编制重点区域建设用海规划。我省编制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要把握两点,一是由当地政府组织编制,条件成熟的地方先行起步。二是全省统一协调。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编制要经省厅同意才能启动,报国家海洋局批准后方可实施。省厅将出台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编制的细则和指导意见,不允许各地自行其事,盲目行动。
四、集中力量,密切配合,全力推进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限期突破
(一)加强领导,高点起步
为加快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省厅确定成立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委员会,由我和诗成同志任正副主任,沿海市局长、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组织指导、协调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市也要对相关规划编制工作高度重视,增强效率观念,积极调度各方面力量,编制理念超前、可操作性强的用海规划。
(二)科学论证,审慎决策
为提高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广泛听取各级政府、各部门、科研机构、用海企业和专家等各方面的意见,集思广益,保证规划工作质量。除了召开不同层次的专家论证会之外,还有必要通过社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三)明确分工,协调联动
海域使用几项规划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为加快进度,要并联式开展工作,多管齐下,压茬进行。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拟由《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原编制单位国土资源部海洋地质研究所牵头承担,沿海各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配合;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由中科院烟台海岸带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山东省海水养殖研究所合作承担,其中,省海水养殖研究所要会同沿海市县海洋部门做好908海域使用现状补充调查;重点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其中“丁字湾海洋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位于青岛、烟台交界处,跨即墨、海阳、莱阳三个县级市,拟由省里统一组织编制,对规划编制技术承担单位进行招标,进行集中集约用海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的编制。其他重点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由所在地市组织实施,省厅进行业务指导。
(四)集中办公,突击推进
为确保规划编制工作进度,省厅确定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准备搞三个工作组,一是集中集约用海和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编制工作组,二是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组,三是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组。从规划编制技术支撑单位、沿海市和有关县(市、区)海洋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实行“三集中”,即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击办公,这次会后立即投入工作。
同志们,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很具体、很重要、很复杂、很紧迫、工作量很大,在工作中还可能遇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希望各市、各技术支撑单位和厅机关有关处室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海域使用相关规划编制工作作为下半年的重大工作任务,全力推进,务求实效,为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