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海洋工程建设和环境的和谐发展

来源:徐志良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4:00 

记者 徐志良

最近,为切实搞好国务院《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相继在青岛和广州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并将在上海举办第三期培训班,对《条例》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划等向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专门邀请到了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海洋局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授课,培训的人员主要是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服务部门和涉海单位已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资格的技术专家和从业人员。培训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海洋工程环境评价的管理质量,促进海洋环评单位和管理者了解新的海洋环保制度、产业政策、法规、技术和规划等要求,提高海洋工程建设者的环境保护意识等。

按常理,国家一项管理条例的实施,管理者为了管理好、落实好有关规章,办几个培训班,开几次会,甚至大张旗鼓地宣传一下,这是很平常的一件事。作为参与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海洋工作者,他们中很多人都有专家、教授和领导的头衔,都是做过多年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行家里手。作为业内人士,他们开过各种会,进过各种各样的学习班、培训班,有的还有终身专家、教授的资格,有的手上也有国家级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在那里,他们就是国家和地方许多海洋工程的“把门人”,把这些人请进来再培训,看来意义非同寻常。

记者从培训班的课堂里,看到了与以往不同的一点异样,那就是学员的手机不响了,出门“抽烟”“上厕所”的人少了,老师在上面讲,学员在下面记。讲得专业,听得认真。整个授课大厅整整齐齐,安安静静。一些学员透露,组织者这次要扮“黑脸”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认证的门坎提高了。

学员关心的核心问题是,考试不合格怎么办?曾经是位高权重的海洋工程论证的“把门人”,考试不合格就将变成“门外汉”,市场从此不认为师,这真有点“黑脸张飞在上”的味道了。

自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颁布海洋环境保护法以来,我国连续实行了20多年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一些人也因此获得了环境评价师资格,成为这一领域的专家、“把门人”,其社会地位和专业水平都不容忽视。但海洋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是一个发展的新领域,海洋工程具有的专业特性和海洋环境的脆弱性,往往不是一劳永逸的。加之海洋工程管理起步晚,以前未及规范、来不及规范的地方还很多,致使许多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在前期论证中存在把关不严,科学态度不严谨,影响海洋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的现象。

随着我国海洋经济和沿海地区的发展,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逐年增多,海洋工程环评的科学性和重要性愈加突出,掌握新条例、新政策、新法则的要求势在必行,资格认证考试就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这单凭道德守望和责任良知是不行的,而必须通过系统的学习和知识充实、更新作后盾,并使之程序化、规范化。这样,海洋环境评价市场才能进一步规范,海洋环境才能真正得到保护,海洋才会真正和谐起来。

200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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