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对船时代

来源:葛银水   发布时间:2015-05-21 02:24:58 

大对渔船网船的立面

清代中期,海洋渔船加快更新改造步伐,大批大对渔船、大捕渔船投入捕捞,既是海洋渔船由长期小型化走向大型化的一个重大转变。同时,也开创了海洋渔业由沿岸浅海作业向近海深海作业的历史性转变。

清乾隆、嘉庆间新建造的大对渔船和大捕渔船,虽然船身还只有长9.511.5米,宽22.1米,深1.01.1米,载重量612吨,属于稍大一点的渔船,但渔船的建造工艺与技术比元明时大大进步。此时,以大对渔船、大捕渔船为代表的海洋渔船船式已基本定型,船体结构、规格尺寸和航行设备等都有了较大变化。

据早期渔船建造方面档案资料记录,在清代普陀发展增加的大对渔船和大捕渔船,多数系鄞县、镇海和宁波等靠近沿海的船厂船匠制造。当时船体(船壳)主要采用樟木、梓木、杉木和硬木;船体纵向部分普遍装置龙骨、抖筋、玉肋、舷板、压舷和直梁(纵梁);船壳横向均安装底挠、侧挠(挠柱)、横梁和梁头;船体内部按生产生活和储物(藏鱼)等用途,分隔成头舱、水舱、鱼舱、卧舱、伙舱等各种舱室。海洋渔船已经具备了这样的基本形式和功能特点:船头高翘,船身较短,舱部宽阔,船尾平阔而两侧高耸,逐渐装置上一字梁;船首置抖筋,船底装龙骨,两侧有挠柱,尖而椭圆形船底,船身坚固,吃水较深,能冲风破浪到距海岛陆岸稍远的近海和较深海域航行作业,曾被称为东钱湖大对船时代

清后期始,以大对渔船、大捕渔船为代表对渔船划分等级。到民国初期已普遍施行。据民国十三年(1924)编撰的《定海县志》记载,清后期和民国初始,渔船按其大小进行纳税,梁头宽2.5米以上的称大船,2米左右的称中船,1.9米以下的称小船。由此规格尺寸表明,清后期和民国初期,以大对船和大捕船为主体的海洋渔船,比清乾隆、嘉庆刚传入时已拓宽增大了不少。

由于生产作业需要,大对渔船由网船和偎船两种船型组成。网、偎两船承担作用不同,因而船型结构也略有区别。

网船为出(撒)网捕捞船,偎船系为网船出网拖曳网纲,使网成裤衩形后,双船拖曳渔网;到收(起)网时,偎船带缚渔绳于网船左船舷,拖住网船使网船操作收(起)渔网(即带偎)。大对渔船网船的船体船舱结构,比偎船稍复杂

大对渔船网船船舱结构示意图
1.装头桅 2.头水井 3.二水井 4.头舱下藏物或住人 5.主桅筒 6.桅后舱 7.中舱(装鱼) 8.水舱 9.太平舱(装水) 10.圣堂舱(住人) 11.包袱舱(住人) 12.货舱(伙食舱)

大对渔船偎船船舱结构示意图

1.头桅筒 2.头水井 3.二水井 4.藏物及住人5.主桅 6.中舱装鱼 7.中舱装鱼 8.后舱及鳖壳住人9.住人或水井 10.伙食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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