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来源:张 林 李琳梅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4:01 

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 张 林 李琳梅

福建省海洋科技力量雄厚,居全国第二位。全省拥有15家从事海洋科研、教学、设计、勘探的单位和一批从事海洋生产开发的民营科技队伍,涉及的研究领域几乎包括了海洋科学研究的各个领域,拥有海洋科技人员近2000人,约占全国的1/3,同时出现了一批海洋科技带头人。

福建省海洋资源开发潜力巨大。福建是海洋大省,拥有“渔、油、能、港、景”五大优势资源。沿岸海域生物资源种类多达3000多种,具有经济价值的各类生物资源400多种,近海水域具有开发价值的药用生物资源在300种以上,海珍品驰名中外。海岸带和近海海域蕴藏着大量矿产资源,已发现的矿产有60多种,有工业利用价值的20余种,矿产地300多处。台湾海峡油气资源丰富,预测油气总量2.9亿吨。全省沿海风能资源丰富,并有利用潮汐、波流、温差发电的广阔前景。

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些年来,福建省的海洋科研院所围绕科技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加强了技术研发工作的力度,也取得了一定效益,但并不突出。在目前福建的整个海洋产业中,仍以海洋水产、港口、航运、盐业等传统产业为主,而海洋生物制药、海洋新能源、海水直接利用、等新兴高新技术产业所占的比重均较小,大多处于试验或小规模生产阶段。原因在于:一是中试环节投入不足,严重制约了海洋高新技术成果的有效转化,二是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科技力量的缺乏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缓慢的关键,三是海洋类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较少,研发经费投入偏低,与福建省的海洋开发战略不相适应。

对策与建议

一、重视中试环节的投入。拓宽中试投入的经费渠道,取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支持海洋类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时需要通过中试鉴定的要求。设立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具有产业化前景项目海洋类中试技术的研究。对于投入到企业的产业化扶持资金,应引导或明确规定其中部分资金具有购买或研发中试技术的用途,使资金在企业和研发单位之间能合理分配和使用,实现研发单位研发能力、企业创新能力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因此加强高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的培养,重点进行海洋开发关键技术攻关,构建高新技术中试平台,建立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已日益显示其迫切性。

二、积极培养和引进海洋高新技术研发人才,集中力量对关键技术进行攻关。各级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应增强海洋意识,加强对科技兴海工作的领导,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海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实践过程中,通过自身培养和人才引进的方式,培育和发展一批技术力量雄厚和市场意识强的研究开发队伍,该队伍应具备有操作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科研成果中试、中试成果产业化的各个过程的能力。充分发挥福建省在政策、环境、资金上的优势和科研单位在科技、人才上的优势,组织力量对福建省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性科学技术问题和高新技术进行攻关,建立为高新技术成果工厂化建设服务的基因工程发酵中试系统、生物化工分离和纯化中试系统、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淡化示范工程、无公害海水养殖示范工程和遗传育种生物技术平台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平台

三、积极筹建海洋类工程研究中心,加大对福建省海洋生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投入。在“十一五”期间建立2个~3个海洋类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对建立的工程研究中心实行政策倾斜,每年给予200万元~500万元的经费支持,争取在“十一五”期间通过这些中心的建立,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广阔、产值可上亿元的海洋高新技术中试成果5个~10个。

200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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