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涂”地带用海项目管理的建议

来源:中国海洋网   发布时间:2015-05-21 02:25:37 

近日,山东省中国海监东营市支队在进行油气开发用海专项检查时发现,有个别用海项目持有或正在办理土地使用证。这些违法用海项目多存在于临近海岸线的 “高涂” (坡度较缓的淤泥质海岸中向海一侧临近多年平均大潮高潮线的区域)地带,在去年的海域滩涂清理整顿中个别的养殖用海项目也存在这种情况。

究其原因,一是用海人法制观念淡薄,不学法、不懂法,想当然地认为其在 “高涂”地带的开发项目理应办理土地使用证。二是利益驱动,这也是最主要的原因。用海者出于生产成本考虑或其他一些原因,不办理海域使用权证,故意违法。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海域滩涂上的油气开发用海项目审批的用海类型为人工岛式油气开发用海,海域使用金为每年每公顷9万元,而邻近土地的使用出让金却要低得多,故而用海者冒着被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风险去办理土地使用证。三是海洋执法管理力度不够,管理尚不到位,存在管理缝隙,个别单位的某些用海项目继续沿用海域使用管理法或东营市海岸线勘定方案出台前的做法办理土地使用证。

违法一定会得到惩处。但作为海洋行政执法管理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也得到了一些启示——应尽快完善海域分类定级和基准定价制度,并制定相应的生态损害评估标准和处罚规定,根据用海项目所在区域其海洋生态的重要性、敏感性以及对海洋生态的影响程度和恢复程度,科学评估对海洋生态所造成的损失,使海洋执法管理科学化、标准化、人性化、法制化。譬如,应针对高涂地带用海出台一些政策,把相关的法律法规再进一步细化,以使其更合理、更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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