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海上执法力量 强化刚性执法手段
大连形成“海+渔+警”海监执法新体制
[通讯员左建华 记者李庆石报道]
合并、充实、升格,经过一连串的整合,中国海监大连支队完成了组织机构重建。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所属副局级单位——“大连市海监渔政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成为海监综合执法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新成立的大连海监渔政管理局由大连海监支队、大连渔政管理局、大连斑海豹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三个正处级单位合并升格而成,并充实了一个由15名现役警察组成的大连市海洋渔业警察大队。海监渔政管理局内设海洋监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财务、通信、政策法规、海上综合执法一处、海上综合执法二处等九个处(室)。除了原来已有的海监、渔政执法力量以外,新充实的海洋渔业警察大队分为两个中队,并配有警车、警具,具有完整的公安强制权,受市公安局海上分局和海监渔政管理局双重领导,日常与海监渔政管理局合署办公,同海监人员一起,随时担负海上综合执法任务。目前,不但大连市海监渔政管理局内设机构已经配齐,其所属的8个海监大队也全部到位,统一着装,并在新体制的高速运转下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初步形成了一支颇具规模的海上执法新军。
大连市海监力量的有效整合,旨在适应海监所担负的日渐繁重的海上执法任务的需要。早在去年年底,大连市海监与渔政两支力量已进行了整合,在“中国海监大连支队”名下,加挂“大连渔政监督管理局”“国家级斑海豹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的牌子,解决了海监队伍人员不足、装备简陋、执法能力不强的问题,且运转状况良好。为进一步解决海监执法刚性不足的问题,今年8月,经大连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大连市海监支队更名为市海监渔政管理局,并升格为副局级,充实了由15名现役公安干警组成的海洋渔业警察大队,为海监执法添加了必要的强制处罚手段。
大连“海+渔+警”海监执法体制一经形成,即显现了良好的基础素质、较高的综合优势和较强的执法能力,并获得国家、北海海区和辽宁省海监总队的充分肯定。大连市海监渔政管理局一手抓海上执法监察,一手抓队伍整合建设,通过开展专项教育整顿和建章立制,强化全体人员“奉献在海监,建功在海洋”的意识。在今年首次开展的海洋工程环境影响监督管理中,先后对普兰店跨海大桥、皮口港、长海县引水工程等重大用海项目进行了有效监察管理。在对大连南部海域养殖物实施清理补偿这样高难度的监察活动中,一边集中力量,造成声势,取得震慑效果;一边严密组织,细致入微,政策透明,依法行政。从而有效打击了不法业户的嚣张气焰,遏制了养殖物反弹的势头。
2006年9月26日